【摘要】:德国的《联邦年休假法》实施已经有50年,经过多年学术讨论和司法实践的积累,关于年休假请求权的成立、年休假的安排和补偿、年休假工资等问题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树立了安排年休假应该尊重雇员意愿的准则,同时又明确了雇主可以拒绝雇员要求的两种例外情形。为了在我国更好地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有必要学习借鉴德国法定年休假制度。
【作者单位】:
同济大学法律院; 休假在德国人的生活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不仅员工向老板要求休假理直气壮,店主停业休假也司空见惯,哪怕欧债危机火烧眉毛,德国议会暑期休会也还是雷打不动。这和德国人的生活理念有关,德语论文题目,也和德国完善的法学制度保障密不可分。德国的《联邦年休假法》从1963年1月1日起 ,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