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条款是成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灵魂。一般条款在上游连接起立法目的,在下游连接起法学责任,从而支撑起整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适用体系。因此,一般条款的调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的关键。德国2017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表面上对一般条款进行了精简,实际上却通过其拆分,树立了消费者保护和竞争者保护的内部二元体系。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一般条款的修改止于不正当竞争定义的补充,一般条款系统化功能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有待于下一步的彻底改革。
【作者单位】:
德国慕尼黑大学; 文/柴耀田一、引言2017年底到2017年初,亚欧大陆两端先后掀起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的浪潮。一方面,德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7年11月6日通过,并于同年12月10日起实行1。另一方面,2017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工商总局起草的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德语毕业论文,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