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加入WTO后,要求高等教育培养出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的、能够进入国际市场进行竞争的复合型人才。这种需求使高职高专院校英语教学面临着改进教学措施,提高教学质量,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掌握外语交际能力的合格人才的新挑战。从外语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目前高职高专外语教学存在的问题出发,改进外语教学措施,培养学英语学习兴趣,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关键词]教学措施 教学质量 兴趣 交际语言 一、目前外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专科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培养阶段。专科教育的特点是突出技求运用能力。作为专科教育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英语教学更要突出其工具性。从专科教育的特点及基本要求出发,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应遵循以人为本、以能力为本、以措施为本、以职业为本的准则,在训练的环境中培养专业人才。然而在实践中,受传统教学理念和传统教学措施的作用,专科英语在教学中仍存在着许多误区。 从教师方面来讲,教学措施相对陈旧。当前我国外语课堂教学基本属于“语法翻译法”体系,虽也受到一些新体系的作用,但是这种旧体系已成为传统而经久不衰。课堂上教师俨然以权威面孔出现,过分注重语法及阅读训练,给学生结论性意见,缺乏形成性评价。课堂教学过程基本是教师在“讲英语”,黑板、课本加粉笔构成了课堂教学的主体。学生没有真正的语言体验、训练和实践的机会。这种灌输式、讲授式的教学使学生学习缺乏自主性、自觉性和灵活性,过分依赖课堂教学,被动学习,从而造成学习的惰性,很难达到提高语言能力的目的。 从学生的角度来看,初学时都会对所学知识内容抱有一定兴趣。可是在传统教学中,这种兴趣却被教师人为地泯灭了。可在我国的教育近况中仍把英语作为一门知识来讲授。课堂上教师主要以用中文讲授语法及翻译句子为主,学生很少有会话和练习的机会,他们感到学习了一种语言,却无法运用于交流沟通,再加上课堂乏味,学生不能集中精力听讲,每每想到教师千篇一律的重复,学生便会产生一种排斥心理,越学越沉重,越来越被动,于是便将外语束之高阁。 鉴于以上各点,我们可以看到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措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应是课堂教学改革的关键。外语教学是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双边活动,也是在特定情景中的人际交往活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尊重、培养和保护学生学习英语的主体意识。增强英语学习的责任心,保持英语学习的浓厚兴趣。课堂教学要从重知识传授,转向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教师在课堂活动中要从控制的角色转向“导向”角色,从知识的传播者转向课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为学生提供训练和实践的机会。 二、培养英语学习兴趣,形成自主学习过程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支撑语言学习动力的是对语言学习的态度,而学生学习的动机是直接推动学习的潜在动力。学习动机中,最实际的成分就是兴趣。兴趣可分为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直接兴趣就是学习过程本身和知识内容的特点直接引起的兴趣,如教师生动的讲解及新颖的内容等。间接兴趣是对学习结果所感到的兴趣。直接兴趣对学习有重要的意义,间接兴趣也不容忽视。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矫正消极学习心理,创造一种愉快和谐的课堂学习氛围? 首先,教师要有广博的知识。教师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很大程度上作用着教师的威信。尤其是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都是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的专业人才,这使得专科英语教师面临有更大的挑战:除了对本专业知识--—英语基本知识及运用的精通,还应涉猎一些有关本院校专业的相关知识。使英语教学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专业英语表达能力,学生不再认为大学英语与他们所学专业毫不相干,工作后也毫无用处,就会产生对外语学习的兴趣,形成自主学习意识。 例如:在教授公安管理专业的英语课程时,注重向学生渗透一些有关警务人员在日常勤务中如何使用的英语的常识,即相关警务术语(Police Term)。比如讯问笔录(Making aPolice Incident Report)。 在询问伤害案的受害者时可以这样说: Are you iujured? (你有没有受伤?) Where are you in-jured? (你哪里受伤?) Do you need to gotothe hospital? (你需要去医院吗?) If you do not go to the hospital,you may sus-tainpermanent injuries or even death.(如果你不去医院,可能会受到永久的伤害,甚至死亡。) Can you answer questions?(你能回答问题吗?) What time did this happen?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Where did this incident occur? (这件事是在什么地方发生的?) What provoked the suspect to assault you?(是什么引起嫌犯攻击你?) Can you identify the suspect?(你可以指认那个嫌犯吗?) 在讲授法学专业的英语课程时,向学生讲解一些法的名称、罪名分类的英语表达法。例如: 民法(Civil Law),宪法(Constitution),严重伤害罪(Aggra-vated assault),蓄意破坏(Vandalism),过失杀人(Manslaughterby negligemce),纵火未遂(Attempted arson)等。 为提高学生兴趣,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用英语再现警务值勤,法庭辩论,既掌握英语知识又了解了中西文化的异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