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中德比较法的知识背景出发,分别以刑法教义学的视角及刑法规范领域之外其他学科的视角,对贿赂犯罪的法益(客体)进行了批判性的审视与重构。文章对中德刑法中贿赂犯罪法益(客体)的代表性学说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在刑法教义学的框架内,尤其在对集体法益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的基础之上,对这些学说进行了批判与反批判的综合探讨。在经济学及其他学科的帮助下,文章从社会实态的角度对贿赂犯罪的不法实质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准)个人法益的理论,并以此回应了经济学视角对贿赂犯罪传统法益学说的"挑战"。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律院; 近来,无论从刑事政策学还是刑法教义学的角度,反腐新形势都对贿赂犯罪法益问题的探讨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法益理论具有明显的抽象性,不论是在我国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对此问题的研讨多局限于刑法教义学纯理论的建构与纯文本的探讨,而脱离了社会实态的观点聚讼,则不免有文字游 ,德语论文范文,德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