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4年7月8日,德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实施。对中德两部《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保护目的、不正当行为的定义、不正当行为的具体规定以及法学责任四个方面进行比较,从而反思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进一步探寻德国这部新法对完善我国《不正当竞争法》的启示。
【作者单位】:
厦门大学法律院; 德国是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源地。早在1896年,德国就制定了世界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2004年7月8日,德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德国新法)开始实施。德国立法者基于法典化、自由化、协调化之目的,对这部已实施近百年的法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使其彻底实 ,德语论文范文,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