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和德国的政治经济制度背景不同,导致两国在应对金融危机时的策略不同。中国曾经使用过的处理金融不稳定因素的措施有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和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等策略,该策略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经济积极主动管理的基本理念;德国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采取了设立金融稳定基金,该基金被用于为处于危险状态的金融公司提供担保、资本结构调整和从处于危险状态的金融公司购买资产权益,该策略体现了德国政府在市场需要时,在不妨碍市场竞争的准则下对市场干预的基本理念。
【作者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德国汉诺威大学;法国鲁昂大学;经济法律院; 法律界普遍认为现代经济法源于德国,德语论文题目,对德国法律界对于经卜幻丝邀壑丝造鱼墅一一一一一一—济法的理论认识,德语论文题目,我国不乏探讨。但是关于德国具体的经济法制度,尤其是德国新近的经济法制度,我国法律界深人探讨者不多。与德国经济法相比,我国经济法在国家干预的价值取向、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