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对格式条款的使用,只有很少国家仅限消费领域,包括本文做比较探讨的目标国中国和德国,对格式条款的使用都不限于消费领域,而是对整个商事领域都适用。但是德国民法典却明确其对一般交易条款的规制仅限消费领域,所以本文仅就消费领域的格式条款规制对中、德两国相关制度进行对比探讨。格式条款,即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标准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定的,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做任何变更的合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对格式条款的使用,只有很少国家仅限消费领域,包括本文做比较探讨的目标国中国和德国,对格式条款的使用都不限于消费领域,而是对整个商事领域都适用。但是德国民法典却明确其对一般交易条款的规制仅限消费领域,所以本文仅就消费领域的格式条款规制对中、德两国相关制度进行对 ,德语专业论文,德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