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是职权主义诉讼代表性国家,其刑事诉讼向来以追求实质真实为主要目标。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以实质真实为目标的传统刑事诉讼正在逐渐被司法实务部门所"发明"的刑事协商所取代。为了拯救传统刑事诉讼的核心价值,同时为非正式协商正名,德国立法机关在2017年通过了《刑事程序中的协商规定》,德国式"辩诉交易"正式成为德国法典的一部分。德国刑事协商的发展历程及其立法规范,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一、引言德国刑事诉讼素以发现实质真实为诉讼的首要目标。发现实质真实是司法人员的法定职责,不可以任由司法人员与被告人进行“交易”。因此,被告人在公开的法庭上表示认罪,并不足以终结审判程序。被告人的口供仅具有证据法意义上的证明价值,不具有程序法意义上的程序终止 ,德语论文,德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