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是当今世界秘密侦查分散型立法模式的典型。德国秘密侦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邮件检查、秘密监听、卧底侦查、秘摄秘录等。综合衡量,德国的秘密侦查已基本上实现了法治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秘密侦查程序法定准则得到基本确立;建立了针对秘密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机制;犯罪嫌疑人在秘密侦查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得到较大提升。当然另一方面,德国秘密侦查制度依然具有浓厚的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模式之特色。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法律院;四川大学法律院; 秘密侦查历来是我国法律界理论探讨的“禁区”。近年来,基于权力规制和人权保障的双重目的,我国法律界对秘密侦查的理论探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闯入“禁区”的学者日渐增多,有些学者还提出了将我国秘密侦查纳入法治化轨道的立法建议。由于我国秘密侦查理论探讨具有“后发性” ,德语论文范文,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