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制度的比较探讨--以德国担保用益和法、意不动产质为比较考察对象[德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德语论文 责任编辑:茜茜公主更新时间: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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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典权与德国的担保用益或利用质押 ,以及法国与意大利的不动产质 ,是形式不同 ,但功能基本一致的法学制度。在我国民事立法中 ,应保留设置典权这一传统的法学制度 ,并注意不必再设置不动产质 ,以免重复立法。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关键词】
【分类号】:D956.5
【引言】:

曾经有一段时间 ,我国民法律界对典权的保留与废除展开过热烈的讨论。不过 ,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典权是应该予以保留的传统法学制度之一。梁慧星先生主持的《中国物权立法草案建议稿》也明确地将“典权”作为专门一章予以规定 ,并且对保留和采用这一颇具传统法学文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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