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治管理机制是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组织准则,它是基于德国社会与政治领域深厚的自治传统以及政府关于直接介入社会保险治理的谨慎态度下产生的,其历史悠久,可追溯至德国著名的"1881年11月17日帝国诏书"。作为一项不断经历变革的机制,自治管理在整体性质上保持了连续性,只在具体内容及生效空间上发生一些变化。时至今日,虽然在各个社会保险项目中的表现不尽相同,但是自治管理机制仍包含着诸如法学上独立管理主体的存在、相关方的民主参与以及社会保险机构内部事务的自治三项基本内容。尽管中德之间在现实国情以及历史传统上迥然不同,正处在社会保险制度定型并走向法制化关键时期的中国仍能从德国社会保险自治管理体制中汲取养分,用以改善中国社会保险的组织治理。
【作者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 引言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自治管理机制可以追溯至社会保险制度创立之初。1881年11月17日,在帝国首相奥托·冯·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提议的基础上,德皇威廉一世(Emperor Kaiser Wilhelm I)下诏实施社会保险制度,①同时说明了实施社会保险的理由及目标:“就疗救社会败象 ,德语毕业论文,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