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典范,也是近现代世界行政法体系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尤其是其行政法的基本准则被誉为欧洲行政法之灵感与源泉,对各国行政法发展的作用极大。对德国行政法及其基本准则的产生最有作用的是其法治国理念与议会民主、基本权利等宪法准则。正是伴随着这些因素的影响,德国逐渐形成了依法行政、比例与信赖保护三大并驾齐驱的基本准则。这些准则体现的价值有一定的普适性,值得我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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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院 一、宪政基础—法治国理念的变迁与宪法准则的影响德国不仅是法治国或法治思想与制度的发源地,而且法治国(Rechtssaat)一词也为德国人所创造。①但是法治国思想与制度在德国却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发端于18世纪末的实质上的自由法治国思想在19世纪专制时代创立并走向了极端 ,德语毕业论文,德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