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强制性的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拥有专业化的保险基金会,筹资水平高、社会共济功能强,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有力、有效。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和支付水平,有力地规范了供需双方行为。德国的经验对推进我国医改进程、争取全民医保的早日实现有启示意义:调整政府职能,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筹资水平,实现社会共济;支付机制要规范供需双方行为,有效控制卫生费用是我国医改长期努力的方向。
【作者单位】:
广州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883年,德国《疾病保险法》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医疗保险国家的诞生。在近100多年的时间里,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创新,尤其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机制上,既坚持公平又不失效率,带来了整个卫生系统的良好运行。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对191个成员国的 ,德语论文,德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