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德国,集体性劳动争议被区分为群体性的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法上的争议。前者主要通过劳动争议诉讼来解决,后者又被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权利争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利益争议中的工厂协议订立争议通过具有强制效力的调解制度解决,不得进行劳动斗争;利益争议中的集体合同签订争议准则上通过自愿调解解决;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提起自愿调解或者不愿接受调解的结果,则可以发动劳动斗争,促使对方签订集体合同。上述类型化、法治化解决集体性劳动争议的思路值得我们借鉴。
【作者单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律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主体意识的觉醒,特别是2017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作用,集体性或群体性劳动争议在我国频频发生。[1]如何解决这些集体性或者群体性劳动争议已成为理论和实践关注的热点问题,学者们对此提出了不少有见地的观点。但在略论群体性或者集体性劳动争议过程 ,德语论文范文,德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