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1897年,德国的《商法典》中就规定了离职竞业禁止制度,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建立起比较系统完善的相关制度。对主体适用范围,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形式要件,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违约金都作了具体且明确的规定,甚至对瑕疵的竞业限制约定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学后果。德国的竞业限制制度,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以及日后离职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是有着借鉴参考影响的。
【作者单位】:
德国哥廷根大学劳动法律探讨所; 德国早在1897年的《商法典》中就规定了离职竞业禁止制度,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建立起比较系统完善的相关制度。笔者拟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简要介绍德国离职竞业禁止制度,希冀对现行法的适用与解释以及日后离职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能够起到借鉴参 ,德语论文范文,德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