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70年代后期,德国医师协会创设了医疗纠纷诉讼外处理程序:调停所和鉴定委员会,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影响。调停所和鉴定委员会均以鉴定为工作重心,且都具有任意性、免费和无强制力三个特征,但两者的设立模式、功能定位,以及程序申请和启动的条件与费用承担等具体制度设计上仍存在细微差别。
【作者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如何有效化解日益增长的医疗纠纷,维系医患关系的良性运转,是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面临的重要问题。除了不断完善医疗纠纷的诉讼解决程序外,很多国家还探究出颇具特色的诉讼外处理程序,德国医师协会的调停所和鉴定委员会即是如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拟对德国医疗纠纷诉讼 ,德语论文网站,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