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团体诉讼制度的优点是诉讼关系简单,诉讼成本较低,诉讼效率较高并具有预防保护功能,但它也具有一些缺点。我国的群体诉讼制度--代表人诉讼制度现存一些缺点:法学规定得比较准则,缺乏可操作性;在内容上还存在不足;在功能上还需进一步扩大。为了更好地保护众多的证券投资者,我们应完善证券侵权群体诉讼制度。首先,我们应修改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学,完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其次,我们应引进德国的团体诉讼制度,完善我国证券群体诉讼制度;同时我们应建立和完善证券侵权的非诉讼制度。
【作者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法律院 江西 一德国团体诉讼制度概述德国的团体诉讼制度(Verbandsklage),是指为了使某团体组织成员的利益能够得到司法保护,法学规定该团体组织有权代表其成员起诉或应诉,其判决对团体组织的成员有拘束力的一种诉讼制度。①该制度肇端于1896年的《克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1条第1款规定 ,德语论文网站,德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