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中德育中的导师制[德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德语论文 责任编辑:茜茜公主更新时间: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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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的发展要求教育的变革,伴随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进行,追求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如何不断的加强与改进德育教育,开创新的德育工作思路与方式,积极拓宽德育工作的渠道,探究有效的德育模式已经成为学校工作的当务之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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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于正确认识德育导师制度的定位问题
  1.1自身角色定位
  德育是教育的灵魂和核心,作为学校的德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制度;中小学升旗制度;会议制度;学校联系家庭、社会制度;团员活动制度;学生考勤制度等,在现行中学阶段推行德育导师制只能作为学校德育管理有益的补充。不可否认普通德育导师制实行有许多可取之处,但是德育导师制度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所以该制度还不能成为学校德育模式的主体。德育导师在参与班级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与与班主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因此,普通高中在德育管理上应该立足于班主任工作为主德育导师制为辅的多元德育工作模式。
  1.2对象定位
  作为学校德育管理的辅助方式,德育导师制在制定时应该针对学校全体学生,而并非只是针对班级的部分学生尤其是后进生。在现行实施德育导师制学校,受导学生主要对象是班级少数后进生。对一些所谓的“后进生”实际上依然是教师心里认为成绩相对落后学生。而实际上,德语论文范文,在社会不断发展,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学生的行为习惯问题;学生的心里健康问题;学生的学习措施和能力的异同问题等,学校实行德育导师制就是希望在校的每一位学生能够尽量得到老师的关注,在导师帮助下使我们学生能够得到健康发展全面发展[2]。
  2.实施高中德育导师制的步骤
  2.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德育导师制是一项尝试性德育管理模式,在实践初期一部分老师对如何落实尚不明确,有的老师在落实职责是经常会出现把学习作为施导的重点工作;有的导师在与学生沟通时由于缺乏对学生深入了解,所以还不能采用正确的方式进行;甚至还有的老师不知道怎样开展工作。因而,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橱窗、广播、校报、学校网站等手段,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使导师制真正深入人心。因此只有首先让老师们从思想上有所认识,变被动为主动,成为其自觉的行为,学校的德育工作才能更好适应当今社会学生的发展[3]。
  2.2明确德育导师职责
  根据对受导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有:
  (1)全面细致的了解受导的性格、爱好、心理动态和生活、学习等基本情况,争取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协助受导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和人生规划,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充分发展全面发展。
  (4)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生理和心理等方面上的困惑,通过对学生进行及时疏导,让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5)帮助受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一起商讨学习、前途、人生观、日常生活等问题,共同制定人生奋斗的方向、学习计划,根据学生兴趣和自己的爱好,一起开展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化学生。
  (6)学习有关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导”的能力,通过和学生交流、参加班团活动、家访等形式履行好自己职责。
  2.3确定德育导师人选
  俗话说,学高为师,行正为范。所以,学校或班级在选择导师的人选,首先是有高尚的师德,能真正为人师表;其次是愿意真正付出,为学生发展,自愿为学生的成长护航的;再次是需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善于倾听学生的真实想法、理解学生的现实需求的;同时,德语论文网站,欢迎一些热心、健康并且在职期间德育工作较为出色的退休教师或校外从事德育工作的人员;部分学生家长等。在导师名单确定以后,开学初,学校公布可供选择的德育导师的名单,让学生参考自主选择。为了防止选择时过分集中到某几个德育导师身上,学校应该考虑到德育导师的时间、精力等问题,进行统筹、调整。经过由学生与德育导师的双向选择和学校的统筹、调整,每位德育导师有针对性地选定3—5名左右的学生作为教育对象。学生自愿、全体学生兼顾是确定受导对象的准则。
  2.4导师和受导学生实行互动
  在导师与受导对象确定以后,学校应该及时组织召开德育导师动员会议并对德育导师进行聘任并颁发聘任书,明确德育导师的职责。对校外聘任的德育导师学校应该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和校外导师相互协商,以便使其更好的了解学校导师制和受导学生的各方面情况。
  2.5建立德育导师的考评和激励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德育导师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办法,通过德育导师自评互评、班主任评价、学科教师评价、学生及家长评价等多种形式,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措施,对德育导师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德育导师每年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评先、评优、评职等重要条件。对优秀德育导师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表彰,宣传、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提升德育导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2.6组织和管理
  为加强学校德育导师的管理,学校应该成立由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政教主任等组成的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学校日常的德育导师制度的制定和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有德育领导小组负责,德育导师制的运作机制,每学期期末由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对德育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3.结论
  总之,高中德育导师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主要依靠校长、政教处、班主任等少数人承担的局面,对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提供一次有益的尝试。
  
  参考文献:
  [1]赵成智,祈牧多.中学德育改革中值得重视的三个问题[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12
  [2]季诚均,王剑波.对于导师制若干问题的研讨[J].机械工业高教育探讨.2002—3
  [3]沈琳燕.德育导师制度的具体功能探讨[J].中等职业教育.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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