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10 ABSTRACT 10-14 引言 20-22 第一章 法的体系化与法的"判例"化 22-42 一、历史法律派与法的体系化 22-30 (一) 罗马法的非体系性特征 22-25 1. 罗马法的外在非体系性 22-23 2. 罗马法作为判例法的问题 23-25 (二) 历史法律派与罗马法的体系化 25-30 1. 理念主义与法的内在体系 26-28 2. 归纳逻辑与法的科学化 28-30 小结 30 二、民法体系化与判例拘束力 30-40 (一) 德国民法典的判例化发展 30-35 1. 德国民法典立法之前的判例拘束及其学理异议 30-32 2. 民法典立法与判例拘束力 32-34 3 .判例与德国民法典的发展 34-35 (二) 判例拘束与实用主义的民法体系 35-40 1. 法官法作为法源的现实性 35-36 2. 判例拘束与民法外在体系 36-37 3. 价值多元性与民法外在体系 37-38 4. 实用主义的民法体系 38-40 本章小结 40-42 第二章 有体物的概念与德国民法典物、债二分的体系 42-92 一、有体物概念体系价值的实证法解读 43-56 (一) 德国民法上物的概念及其与客体的关系 43-48 1. 客体概念的观点争议 43-45 2. 物的概念与客体的概念 45-48 (二) 物的有体性关于债法的意义 48-52 1. 德国学者的观点争议 48-50 2. 物的概念与德国债法改革 50-52 (三) 有体物概念与物法的独立性 52-56 1. 物法的独立性 52-53 2. 物的概念与物法的独立性 53-56 二、物的概念与物法独立性的罗马法解读 56-81 (一) 法律阶梯"物"法体系的解读 56-71 1. 盖尤斯体系的"形式主义"解读 57-60 2. 盖尤斯体系的"实质主义"解读 60-69 3. 盖尤斯体系与罗马法的物、债二分 69-71 (二) 从法律阶梯体系到潘德克吞体系 71-81 1. 债法从物法的"分离" 73-75 2. 主观权利概念的形成及其对物的概念的替代 75-77 3. 物权、债权区分的绝对化 77-81 三、日耳曼派与罗马派的对立对物的概念的作用 81-90 (一) 日耳曼法上物的概念的开放性 82-84 (二) 潘德克吞体系的"客体"概念 84-88 1. 潘德克吞法律与物、债二分体系 84-85 2. 潘德克吞教科书中的客体概念 85-88 (三) 学派分立对物的概念及物法体系的作用 88-90 本章小结 90-92 第三章 有体物的概念与物法体系的扩展 92-139 一、有体物概念的扩大化 93-127 (一) 物的特定性 94-95 1. 经济上的一物 94-95 2. 法学上的一物 95 (二) 物的可分性及其法学发展 95-111 1. 德国民法典上的物的成分 95-105 2. 物的重要成分概念的发展 105-111 (三) 物的整体性与物的概念的发展 111-127 1. "特定准则"之下的法学发展 113-121 2. 整体物之上所有权的可能性 121-127 二、无体物与物法上的绝对归属 127-137 (一) 物的有体性与物的可支配性 127-130 1. 有体性与物的事实可支配性 127-129 2. 物的有体性与法学行为支配 129-130 (二) 物权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130-136 1. 知识产权的概念争议 130-132 2. 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性 132-133 3. 物法在知识产权上的可适用性 133-136 (三) 新财产的绝对归属? 136-137 本章小结 137-139 第四章 占有保护与物的法学归属 139-202 一、占有保护与事实支配 140-164 (一) 占有与事实支配 140-148 1. 占有的概念争议 141-143 2. 事实支配及其观念化 143-146 3. 占有的本质 146-148 (二) 占有保护及其法学理由 148-163 1. 占有保护功能的制度框架 148-150 2. 占有保护的法学理由 150-163 小结 163-164 二、无权占有保护与权利保护的优先性 164-184 (一) 无权占有相关于非权利人保护的正当性 165-171 1. 占有保护规则与权利取得规则的区别与联系 165-169 2. 恶意占有保护的法学理由 169-171 (二) 无权占有相关于权利保护的无效性 171-179 1. 无权占有保护与权利保护的冲突 171-174 2. 德国司法判例在无权占有保护问题上的转变 174-179 (三) 诉讼保全制度与恶意无权占有保护--权利抗辩排除合理性辨析 179-184 1. 占有保护与权利抗辩 179-182 2. 自力救济的限度与无权占有人的权利保护 182-183 小结 183-184 三、有权占有保护与"债权物权化"--物的相对性归属与绝对归属的效力关系 184-200 (一) "债权物权化"的实证规定 184-189 1. 动产占有与债权物权化 186-187 2. "买卖不破租赁"与债权物权化 187-188 3. "一物二卖"与不动产占有权击破 188-189 (二) "债权物权化"的理论解说 189-199 1. 占有与债权的公示 189-190 2. 有权占有保护与占有(Gewere)权利外观 190-193 3. 有权占有与"相对性的支配权" 193-195 4. 有权占有与"物权化权" 195-197 5. 债权物权化否定说 197-199 小结 199-200 本章小结 200-202 第五章 不动产"一物二卖"与物、债二分 202-236 一、"一物二卖"与第一买受人保护 203-222 (一) 德国法的实证略论 203-211 1. "一物二卖"中的第一买受人 203-204 2. 第一买受人的保护方法 204-207 3. 第一买受人保护的有限性 207-210 小结 210-211 (二) 不动产有权占有、预告登记与第一买受人保护 211-222 1. 不动产承租人与预告登记权利人 212-214 2. 不动产承租人有权占有的体系价值与类推适用 214-219 3. 不动产占有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关联公示 219-222 小结 222 二、不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簿及不动产交易安全 222-234 (一) 土地登记簿制度的历史及不动产占有权利公示排除 223-225 (二) 不动产交易安全与第一买受人的优先保护 225-234 1. 不动产交易安全的首位性 225-227 2. 不动产交易安全、债权公示与物、债二分 227-231 3. 不动产权利占有公示与登记公示的冲突与共容 231-234 本章小结 234-236 结论 236-237 参考文献 237-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