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房地产市场次贷危机引发了一场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而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房地产业的泡沫破裂更是引来了经济的全盘崩溃。如何驯服这个“罪魁祸首”?如何调控房地产市场?这成为世界各国争相关注的话题。当前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一些欧洲国家如法国、英国、爱尔兰、西班牙等房价齐齐大跌,但唯独一个国家--德国却上演了一场“逆袭”,不仅房地产市场始终保持平稳,经济更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自1977年至今,德国人均收入增长了三倍,而同期房价平均只上涨了60%,也就是说德国房价平均每年只上涨了1%。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德国近10年来的房价不仅没涨,还以每年1%的速度在下降。为什么德国能够保持房地产市场如此平稳的发展?为何德国能够在全球金融风暴中独善其身?究其原因,关键就是德国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功不可没。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从根本上看,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制度,政府一方面确保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另一方面对市场经济的不良后果如分配不公、恶性竞争等进行必要的干预,宏观调控力度较大。德国宪法明确规定,“德国是一个高福利国家”,在住房制度方面也实行福利性住房政策。德国政府一直强化住房的消费品属性而弱化其资本属性,强化福利性而弱化盈利性,保障居民住房需要成为联邦政府首要的政策目标之一。这种“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房地产发展模式,造就了德国这个世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成功典范。具体来看,德国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经验有以下几点。 住房规划严格规定福利房比例 德国是世界上实行最完备、最严格住房规划的国家之一,这也成为政府管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在德国的住房规划中,依据家家有房住的基本目标,德国政府对高、中、低档房屋的比例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低收入者,需由各地方政府依据当地情况明确规定福利房的比例。比如科隆市政府就规定,每年新建的3800套住房中,1000套必须是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出租房。政府对社会福利住房专门规划用地,由开发商开发后再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需要者,其中的市场差价由政府补贴。这类福利房主要面向低收入群体、多子女家庭、老人和残疾人等。在福利房兴盛时期,德国约有1/3的住房被用于此。 “三大杀手锏”严格控制房价 几年前,柏林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公寓楼售价只有每平方米1500欧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5000元),比中国一些大城市的房价还低,而德国人的平均工资却是中国的10倍多。而当时英国伦敦同等规格的房价至少是柏林的10倍。在英国、西班牙等国房价大幅上涨又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德国房价却一直保持平稳。近年来,大量国外炒房团瞄准德国的低房价涌入炒房,但都折戟而归。原因就在于德国政府有着“三大杀手锏”严控房价:一是为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住房制定了详细的“基准价格”,这类指导价具有法学效力,所有房地产交易必须照此执行;二是对抬高房价者必要时施以刑罚;三是对炒房者课以重税。德国法学规定,如果出售者的房价超出“合理房价”的20%,就构成了违法,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价不立即降到合理范围内,出售者将会面临高额罚款;而如果房价超出“合理房价”的50%,就构成了犯罪,不仅会面临巨额罚款,甚至还会被判三年徒刑。 严格监管开发商的一切活动 在德国,房地产开发商受到了严格限制。真正从事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商所占比例不高,许多开发商仅负责房屋的开发建设,完工即交工,这在福利房建设中尤其明显。此外,政府还会通过完备的法学和制度对房地产商进行监管,开发商除了要严格遵守政府提供的建筑图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对购房者的各项承诺,包括居住面积、户型分割以及室内设备标准等各项细节。由于房地产商的开发建设和销售活动,完全被纳入到了严格的法学和制度监管框架内,故其任何市场操控和暴利投机活动都无法得逞。 高税收制度压缩投机空间 德国政府一直采取高税收制度限制炒房行为,压缩房地产投机的利润空间。政府对房地产交易获利者征收高额的土地购买税和资本利得税,对住房交易每笔征收1%到1.5%的不动产税和3.5%的交易税,对获利所得征收15%的盈利税,对房租收入则征收25%的所得税。各地方政府通过出台相应法规限制高房价和高房租,并通过课以重税的方式严格限制房地产市场的炒作和投机行为。通过积极应用税收手段,德国政府无论是在新增房屋建设、保障性住房供应方面,还是在限制房地产投机方面,都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近乎完美的租房保障制度 德国是租房率比较高的国家,只有40%左右的家庭拥有房产,其他60%左右的家庭依靠租房为生,这其中青年人租房率高达77%。为什么会有这么高比例的家庭愿意租房居住?原因在于德国法学给予了租房者近乎完美的制度保障。在德国,租房的“安全感”不亚于买房,德国法学规定,房租基准价格由专门机构根据房屋状况评定,德语论文,房东不得随意涨价,德语论文网站,房东要提高租金,必须书面举证理由,即使涨价也必须符合连续15个月内未曾涨价的要求,且涨幅一般不得超过10%,否则房东将会面临被起诉的后果。与此同时,《租房法》还非常详细地规定了租房者的权益,例如租房时房东需保持房屋及内部设施完好无损,若有损坏需由房东承担修理费用;租房合同一经签订,房屋使用权归房客所有,包括房东在内的任何人未经许可无权进入;若租房者无钱支付房租,房东不得直接将其赶出,需上诉法庭,在租房者出据足够证据证明无钱缴纳房租后,由政府提供租房补助。鉴于法学对租房者的充分保障,大部分德国人认为租房比买房更合算,而买房多被视为一种投资或养老方式。 独立的房地产评估机制 德国房价的稳定,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手段,就是独立的房地产评估机制,其中有两个角色发挥着重要影响:房地产评估师和房地产评估委员会。根据《联邦建筑法》,德国各地成立了“房地产公共评估委员会”,其职责是对当地的地价、房价等制订基准价,形成详细的“地价图”。组成该委员会的房地产评估师,需要通过专门的考试,经宣誓并经法学认可后方能获得从业资格。评估师资格实行年审制,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资格。评估师需对自己的评估结果承担法学责任,负责年限长达30年。由其评估的基准价格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政府以此制定房屋销售和出租指导价,售房者和出租者都必须以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