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贵药”一直是困扰全球医患关系的难题。不过在德国,患者却不用担心药价,因为医生开贵药会受罚。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李女士一家几个月前刚刚移民德国。她因皮肤发炎去附近的一家皮肤专科诊所就医。给她看病的科赫很有耐心,他先仔细看了她发炎的地方,接着问了之前的病情,然后让助手在她患病处轻轻地刮了一点皮屑送去化验,以明确病因。 半小时后,科赫给李女士开药方。此前,他还问了她的疾病保险企业的名称,因为每个保险企业报销的范围不尽相同。当李女士从科赫手中接过刚从电脑中打印出来的药方时,有些吃惊――他开了一支药膏,价格才6.95欧元。“科赫医生,能否给我开更好一些的药膏?”李女士问道。没想到科赫回绝了她的要求。 科赫说,他是按照规定开药方。原来,德国有《药品法》,以限制医生与医药企业串通开昂贵药品。否则,不仅让国家、保险企业入不敷出,到头来投保人缴纳的附加费用也会增加。为此,德国政府成立了“联邦药品质量与经济性检验中心”,从疗效和价格的角度对药品进行检验,向医生提供“有效药物清单”。医生可以从这个清单中按照病人的不同病情开药。 过了几天,李女士见病情没有减轻,又来到科赫的诊所。不过,这一次,科赫给她开的药,是一支价格15.35欧元的药膏。科赫说,上次的化验单结果已经出来了,加上病情没有好转,所以得开含有其他成分的药膏。 又过了几天,李女士病情好转,她去诊所复诊。科赫这次的建议是,把剩下的药膏用完,然后再来。李女士说,如果第一次就用15.35欧元的药膏,也许病早就好了。 对此,科赫说,首先,按照她第一次的病情,如果他开的药膏是15.35欧元的,就超出“有效药物清单”的范围,保险企业就不会报销。这笔药费加上诊断费就得医生自己掏。而且有了这个“坏纪录”后,以后保险企业会对他开的药方严格检查,甚至取消他开处方的权利。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若医生看错了病,开错了贵的药,医生要负法学责任。在德国开贵药使患者病情加重,被认定是医疗事故,需提交专门机构仲裁。 (摘自人民网) ,德语论文网站,德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