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种族主义是纳粹意识形态的重要支柱,正是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支配下,纳粹政权开始了疯狂的屠杀。这些被害者,仅仅因为他们是犹太人、吉普赛人、残疾人或身体有缺陷者而惨遭屠杀,这是纳粹政权邪恶本质的典型体现。纳粹的《绝育法》在纳粹种族政策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它是纳粹种族理论的第一次实践。在纳粹《绝育法》实施过程中纳粹应用了种种手段来实施其种族计划。通过对纳粹《绝育法》的探讨,能使我们更好的理解纳粹政权的邪恶性。 二、纳粹《绝育法》的制定、实施 1933年6月2日,第三帝国内政部长威廉・弗里克宣布成立人口和种族政策问题专家委员会,以规划纳粹的种族政策。这个委员会由纳粹时期的“杰出人物”组成,其中包括德国种族卫生学之父阿尔弗雷德・普勒茨;纳粹医生联盟负责人、帝国医生领袖戈哈德・瓦格纳;耶拿的社会人类学教授、德国著名的种族人类学家汉斯・冈特(Hans E .K. Guether);慕尼黑威廉皇家协会谱系学探讨所所长恩斯特・吕丁;耶拿大学医学院教授博多・施皮托夫(Bodo Spiethoff)等。委员会的目标是,建构第三帝国的种族政策,以解决人口和种族问题[9]。 他们都相信德国面临着严重的人口和种族问题:出生率下降带来了人口数量和质量的双重衰退问题;德国面临着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从东方大量涌入的犹太人给雅利安血统的纯洁带来威胁问题;人口中遗传病患者不断增加的问题等。当时,很多人相信,德国存在50万遗传病患者;而那些种族卫生学家甚至认为,遗传病患者已经达到占到德国人口数额的20%。他们把这些问题归结为,缺乏由国家控制的种族政策[10]。 纳粹德国的种族政策很快就出台了,1933年7月14日,纳粹政权颁布了《遗传病后代预防法》,也被称之为《绝育法》。这个法令宣布要对患遗传疾病的个体实行强制绝育。这些疾病主要包括:先天性弱智、精神分裂症、可遗传的癫痫症、严重的酗酒、狂躁―抑郁症、遗传性耳聋、遗传性失明、严重的身体畸形、亨廷顿舞蹈症等。与此同时,纳粹政权也特别强调是,绝育法“是建立在优生学基础上的,它不是惩罚性的,不是刑罚性的。也就是说,被规定绝育的人不能被看作是犯了罪的罪犯,绝育对他们而言,只是他们天生缺陷的‘个人悲剧’结局。被绝育者被认为是整个种族利益的必然牺牲品”[11]。 《绝育法》在德国得到了广泛实施。1700个遗传健康法庭和遗传健康上诉法庭建立起来,由一名有司法审判权的法官和两名医生组成,两名医生中至少有一人是遗传病理学专家,法庭决定谁应该被绝育。种族卫生学家们宣称这个计划将耗资将近1400万RM,这超过了同期美国的投入。然而,纳粹官方却称,相关于遗传疾病每年给国家带来的损失,这些投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们估计每年花在遗传病人身上的钱,在3亿5千万RM到10亿RM之间。而纳粹却预言:“在未来十年里,绝育法将为德国节省数十亿马克。”遗传学家奥特玛・冯・费许尔(Otmar von Verschuer)称,从此以后,“传统的个人医生已经转变成遗传医生,遗传医生护理的是整个种族,他必须把种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12]。在医学界的帮助下,绝育法实施的效果很明显。整个纳粹时期有近40万人被绝育[13]。 纳粹《绝育法》绝不仅仅是针对那些患有遗传疾病的人。医生也不是完全依据科学的根据来判断遗传疾病。生理学家威廉・施特恩(Wilhelm Stern)发明了IQ测试法,以通过测试人的智力来决定被测试者是否应被绝育,除了一般的常识性问题外,还有一系列很刁钻的测试题,这类题目即使是正常人也很难答对,而且测试结果往往取决于主考官的判断,而这些主考官往往更注重的是被测试者的相貌上的种族特征。 纳粹的 “绝育工程”很快就接近尾声,主要的绝育手术都是在战前进行的。到1939年,所有“遗传缺陷”者几乎都已被绝育。此时,纳粹政权已经开始了更加惨无人道的计划了,1939年“安乐死计划”的开始,标志着纳粹的屠杀机器已经开动。纳粹绝育法的重要性在于,它表明了纳粹德国已经不会再允许“对雅利安种族的威胁”继续存在。由《绝育法》开始的疯狂罪恶,一步一步直至奥斯威辛和“大屠杀”。那些用科学探讨来支持纳粹反犹政策的种族生物学家们,却比一般受蛊惑的群众更为可怕,他们为纳粹的极端反人性政策罩上了科学的光环。 三、结语 从1933年到1939年,纳粹的种族政策逐步升级,纳粹政权的种族目标也逐步清晰,那就是终结一切有碍于日耳曼种族的种族因素,这一目标在二战时期最终演变成了对数以百万计的手无寸铁的普通民众的疯狂屠杀。这一时期《绝育法》的颁布实施有着特殊的意义,它是纳粹政权种族政策的开始,它带有纳粹政权特有的疯狂性和反动性的特点。 纳粹《绝育法》显示纳粹政权是在“真心真意”的推行自己千年“日耳曼种族帝国”的计划。无疑暴露了纳粹政权的反科学性和反人类性。然而,《绝育法》的颁布、实施却得到了包括德国主要生物医学学者在内的相当多的人的支持,这主要是由于当时德国社会特殊背景决定的。20世纪以来种族卫生学已经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这也使纳粹的种族理论在德国很容易就得到了人们的拥护。本诺・米勒-希尔的《致命科学》就证明了,德国生物医学界积极支持纳粹种族分子提高德国种族素质的远大计划。另外,纳粹上台后实行的“一体化”进程,使它牢牢控制了德国社会,特别是德国生物医学界,这样它就能利用德国生物医学界为自己的种族理论提供“科学”证明,而且利用他们为纳粹种族政策服务。 纳粹的种族计划并不仅仅是绝育这么简单,德语论文,它的终极目标是建立由纯种日耳曼人统治的世界。这个荒唐的迷梦,由于其反人类性、反科学性,注定是不可能实现的。然而,通过对纳粹《绝育法》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纳粹政权在反人类的罪行中从来都不拒绝使用科学的手段。这也正是纳粹政权邪恶性和罪恶性的最好证明。 注释: [1][德]克劳斯・费舍尔:《德国反犹史》第43页,钱坤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2][4][6][9][10][12][美]Robert N. Proctor, Racial Hygiene, pp.15-16, p.64, p.65,德语论文题目, p.95, p.96, p.105, London: Harvard College, 1988. [3][美]威廉・夏伊勒,《第三帝国的兴亡――纳粹德国史》第89页,董乐山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 [5][7][美]Michael H. Kater, Doctors under Hitler, p.54, p.242, Chapel Hill and London: North Carolina, 1989. [8][德]Ute Deichmann, Biologen unter Hitler: Vertreibung, Karrieren, Forschung, p.62, Frankfurt/Main: Campus Verlag, 1992. [11][德]Rudolf Ramm,erztliche Rrechts- und Standeskunde, der Arzt als Gesundheitserzieher, p.141, Berlin: W. de Gruyter & co., 1943. [13][美]亨利・弗莱德兰德:《从“安乐死”到最终解决》第38页,赵永前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