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文章的探讨背景
英语是世界上使用范围最广泛的语言,也是中国高考的必考科目,对学生和教师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而英语教学中的重难点英语语法知识也已作为了高考英语重要的组成部分贯穿于多种题型。高中英语语法教学在新形势下要求学生不是只会死记硬背语法规则,而是能更好地做到听、说、读、写等语言应用实践活动。然而,在近年的高中英语语法教学中,一些教师由于没有完全理解大纲精神,重视或轻视语法教学,使学生在学习语法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高中英语课程改革从过去过分重视语法及词汇讲解而忽视对学生实际语言能力应用的培养的教学措施,逐渐转变成倡导语言知识,教学及技能训练相结合,互助互动的学习模式。《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2017)实施在建议部分中指出,“高中英语语法的教学要求是通过实例(语句和语篇)掌握英语的语言形式、语言意义、语言应用,并使这三个方面有效地结合起来。要求在比较灵活地应用初中要求掌握的语法知识的基础上,能够使用比较复杂的语言形式表达观点、态度和情感等,同时学习和掌握基本的语篇知识,并根据特定目的有效地组织信息。而后又出台的《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教育部,2017),明确指出高中英语课程的总目标是使学生在义务教育的阶段学习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发展自主学习和合作的能力,形成有效的英语学习策略,其核心是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语言的能力。
1.2 探讨目的及意义
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和新课标的实施,英语语法教学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英语语法的考察由原来单纯的结构检测转变成了语言在语境中的综合应用。在新课改和新课标的指导下,现在的语法教学和传统的教学措施相比,已经由翻译教学法、归纳法与演绎法转变为交际教学法、任务教学法、探索式教学法等,大多数教师们已经意识到语法教学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是如何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灵活地掌握语法知识,促进语法教学是高中英语教师和探讨者面临的一个实际而重要的课题。我国学生学习英语缺乏听说环境、学习时间有限、语言输入与输出量不能保证以及学生开始学习英语的年龄已经错过了语言习得的最佳时期等问题。为了让学生适应新课程改革对语法教学的要求,我们首先要让学生知道学习语法的重要性,让他们在英语学习的过程中明确学习语法的态度;其次,在新课改下,教师要树立正确的语法教授观念,不断改革语法教学措施真正做到让学生掌握语法基础知识并对语法知识学以致用。从而接受高考的检验;再次,新形势下高中英语语法教学要适应高考单选题变化的需求也是本文的一个创新点,语法教学要适应高考单选题变化也是语法知识理论付诸实践的一个具体体现。笔者试图从变化和改革中探究高中英语语法教学应试化地教学方式与策略,这样就有助于有针对性的解决新形势下高中英语语法教学中的典型问题,从理论上为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起到指导意义。笔者以新课改新高考下高考英语试题的特点作为语法教学改革的契机展开探讨,有一定的目的性与针对性。
1.3 文章的结构
本文从整体上分为六大部份。第一章为引言及概述。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和探讨的理论依据。第三章从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和新高考的发展两方面论证了新形势下高中英语语法教学的必要性。第四章进行了对于高中英语语法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调查,英语论文题目,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略论,剖析目前高中英语语法教学中教师与学生存在问题。第五章试着探究新形势下高中英语语法教学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要遵循的准则,选取的策略和具体的方式,第六章为结论。
2.文献综述与理论依据
2.1 英语语法教学近况略论
国内外学者对语法问题所做的大量探讨表明语法教学在外语教学中依然有主要地位。如何加强英语语法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的探讨,提高英语语法教学质量以及提高中国英语学习者的语法水平,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对于语法教学的探讨近况,本文从两方面进行阐述。
2.1.1 国外语法教学探讨
Thornbury(1999)指出,从外语教学的历史,外语教学总是在造成语法教学和反对语法教学这两种不同的观点中发展的。在一段时间内,占主导地位的是赞成语法教学的观点;而在另一段时间,人们又极力反对语法教学。如何教授语法的争议和语法教学地位的变化一样也同样经历了相似的过程。语法翻译是最古老的教授外语的措施,主导外语教学达百年之久,在教拉丁文和希腊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强调以句子为单位的显性语法教学语法翻译更注重语言的形式。20 世纪中叶,语法翻译法让位于听说法,听说法注重句型操练。之后的直接法认为外语学习应该像第一语言那样在自然环境中进行,主张语法规则要在练习中加以提炼,词汇学习被实物和手势等代替,后来被称作暗示性语法教学。明示性语法教学要求教师对语言规则做演绎式的讲解,然后引导学生做与之相关的练习。
因此,自直接法以来,外语教学界对语法教学以明示还是暗示的方式进行展开了激烈地争论。明示法是以形式为中心的教学是一种教学上的尝试,目的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使学生的注意力转移到语言形式上来,强调对语法规则进行有目的的学习,以便能高效准确地使用语言成分;暗示法教学强调自然环境的影响。Krashen(1982)等都极力反对语法作明示教学,他们认为,语法不应该进入课堂活动,因为语法所起到的影响只是边缘性的,语法形式的学习对习得来说是不可靠的。明示性语法教学强调语言的形式,却似乎有语言的意义以及其使用的倾向;暗示性语法教学强调的是语言的意义以及其使用的环境,但却忽视语言使用的准确性。二者各有优缺点,最好的办法是把二者有机的结合。Stern(1992)纵览各种不同的语法教学观,把对语法教学持不同观点的学者们归纳为三类:反对派、中间派、赞成派。反对派认为略论语法特征关于提高外语学习者的最终语言运用能力毫无意义,因此明确表示反对任何形式的语法教学:中间派既不否认语法教学的积极意义,也不赞成过于强调语法教学;赞成派则认为,语法教学是语言教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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