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二、英语动词词组的界定
传统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都曾谈到了“短语词组”的概念,但是二者的描述和阐释有一定的区别。在传统语法中动词是句子的核心成分,因为句子中其他成分出现与否是由动词决定的。传统语法中的动词成分由动词短语( verb phrase) 充当,而动词短语由助动词和主要动词组成。主要动词可以由单个动词充当,也可以由多词动词( multi - word verb) 充当,包括短语动词( phrasal verb) 、介词性动词( preposi-tional verb) 和短语 - 介词性动词( phrasal - preposi-tional verb) 。其中,短语动词还可以分为及物性短语动词( transitive phrasal verb) 和不及物性短语动词( intransitive phrasal verb) ,前者可以后接宾语,不可以接宾语。在功能语言学内部,悉尼语法对短语动词的讨论集中在对动词短语的阐述中。Halliday 和 Mat-thiessen 等人认为动词词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语法单位,在及物性结构中说明了“过程”,在语气结构中说明了“操作词”、“谓体”甚至“状语”。从另一角度看,动词词组是动词的延伸,可以包括一个实义动词、限定成分以及助动词。在阐述动词短语的同时,Halliday 等人还专门讨论了传统语法中的短语动词现象。Halliday 指出短语动词( phrasal verb,包括传统语法中的短语动词、介词性动词、短语 - 介词性动词) 作为一个整体表达一个完整的意义,也属于词汇动词范畴。因此,givein、cut up、cope with 和 came up with 都是词汇动词,即动词词组经验功能结构中的事件成分,用来体现小句的过程类型意义。Halliday 和 Matthiessen 认为短语动词指的是不仅包括动词本身的词汇动词。加的夫语法坚持了系统功能语言学为中心、形式体现意义这一核心思想。在进行句法略论时,Fawcett 坚持从语言单位的语义功能出发,采用树形图略论小句,强调小句的多功能意义是有单一形式体现的。加的夫语法中的三种基本句法类别包括单位( unit) 、成分( element) 和形式项( item) 。其中,英语论文,单位由结构成分组成,结构成分由单位填充,或者由形式项直接说明,而结构成分又可以由形式项说明。三者的联系如图 1 所示:图 1 加的夫语法对小句的句法略论Fawcett 在研讨悉尼语法中的“动词词组”现象时,弱化了级阶概念,把悉尼语法中的“动词词组”分割开来,把其中的成分均直接提到小句层次上,分别描述为操作词( Operator) 、主要动词( Main Verb) 和主要动词延长成分( Main Verb Extension) 。在进行句法略论时,加的夫语法提出,首先要找出体现过程的主要动词( M) 或主要动词及其延长成分( M /MEx) ,这是因为小句及物性意义的参与者角色是由过程决定的。换言之,主要动词或主要动词及其延长成分决定了小句中主语和补语的数量以及呈现在句法中的方式。在句法层面,一些实义动词可以作为形式项体现主要动词,从而表达一个完整的过程意义。“动词词组”概念的提出是建立在加的夫语法句法理论的基础之上,是对加的夫语法对于词组理论的扩展和延伸。按照 Fawcett 的观点,“介词性动词”和“短语 - 介词性动词”中的介词不是主要动词延长成分,它们是补语中的一部分。虽然“介词性动词”和“短语 - 介词性动词”作为一个整体表达一个过程意义,但是在句法结构中,这两种现象中的介词和跟随在后的名词词组一起表达参与者角色的意义,即体现补语。因此,Fawcett 对“介词性动词”和“短语- 介词性动词”的处理似乎不太妥当。既然相关介词也补足了“主要动词”的意义,那么它们就不应该被看做“补语”的一部分。这种处理方式造成了对及物性和语气略论中的不一致性。“动词词组”概念提出后,相关介词即作为短语动词的组成成分,不再与后面的名词短语构成补语,也不再作为参与者角色的一部分。这实际上是复合语言的意义和功能,也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这种处理方式带来的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