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商务合同英语是国际商务英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领域扮演重要角色。主要应用以韩礼德创设的功能文体学理论,从合同的法学特性出发,对国际商务合同英语进行文体特征探讨,揭示词汇—语法层面的功能文体特征。 交易是一种合同行为。因为合同关于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影响,现代社会被称为“契约经济”[ 1 ] 。国际贸易与一般贸易等同,本身是一种合本论文由英语论文网 /同行为,但因交易环境特殊,交易双方都希望通过订立书面合同来保护各自利益。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因对合同理解存有异同而出现争端。合同关于语言的要求远高于一般口头和书面交际。因合同的重要社会影响和合同语言的特殊性,合同语言受到广泛关注。合同语言通常被视为商务英语变体,但是其更多地表现为法学语言特性。合同语言的法学特性根源于合同法学效力。本文应用功能文体学理论探讨国际商务合同英语与法学语境的联系,揭示该类语言的文体特点,有助于人们在实践中恰当应用该语言。本文参考的国内相关探讨成果主要有:吴伟平( 2017) ,刘蔚铭(2017)等(两者论述了合同语言和法学语言联系) ,以及张德禄(1998) ,胡庚申等(2017)等(后者研讨了法学语言特点) [ 2 - 5 ] 。 一、功能文体学 M. A. K. Halliday创设的功能语言学在文体学领域的运用被称为功能文体学[ 4 ] [ 6 ] 。功能文体学理论上包括功能语言学理论和Halliday关于文体的思想。下面简单介绍功能、语境和文体之间的联系。Halliday认为[ 7 ] [ 8 ] , 语言在实际应用过程所起到的各种影响可以抽象地概括为三大功能,即所谓的语言元功能:概念功能( Experiential function) 、人际功能( Interpersonal function)和谋篇功能( Textualfunction) 。这三大元功能构成语言系统的意义潜势。意义在词汇—语法层面上得到体现,最后体现在音/字层面上。同时,语言应用不能脱离环境,总是本论文由英语论文网 /在由人物和事件构成的环境中进行[ 7 ] 。语言环境即语境(Context) ,包括情景语境(Context of Situation)和文化语境(Context of Culture) 。前者是语言应用的具体环境,是作为整个语言系统生存的文化语境的具体体现。情景语境由三大基本要素构成,即语场( Field) 、语旨( Tenor)和语式(Mode) 。语场指语言发生的具体环境,包括话题以及参与者的整个活动;语旨指语言交际中参与者的角色联系;语式指语言本身所发挥的影响以及语言交际所采用的媒介。从情景语境三大构成因素来看,买卖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雇佣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等等是合同在语场上的区分;国内和国际合同则是就合同发生的环境在语场上的进一步细分。商务合同与非商务合同是在语旨上的区分。合同在语式上分为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语场、语旨和语式分别对语篇概念意义、得心理过程不可能成为合同语篇的文体特征。合同语篇的真正作者是合同当事人,合同中所有条款内容的表述者即合同当事人双方,因而也合同无需言语过程做间接引述。三大合同中出现的言语过程,如“confirm”, “agree”,“demand”,“construe”等等,关于权利和义务等的强调和凸显起到了一定的帮助影响。行为过程往往描述个体行为。合同行为是一种交际行为或社会行为,没有人会对与合同无关的个体行为发生兴趣。存在过程通常用于对静态的事物或状态进本论文由英语论文网 /行描写,这与合同的主要特性不相适应。
事物的存在和发生都离不开客观环境的制约,环境意义的清楚表述对合同信息的准确性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时间和空间是最为普遍的客观环境,并通常体现在及物性结构的环境成分上,同时,时间概念还在语气结构中的限定成分上表达出来。合同对交易在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上有具体规定,这是合同发生必不可少条件,在衔接部分中有介绍。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时间、空间和方式三大环境成分在三大合同语篇中占据百分之六十左右的比重。 (二)人际功能语言人际功能的意义系统包括语气(Mood)和本论文由英语论文网 /情态(Modality) 。 语气包括陈述语气、疑问语气、祈使语气、和感叹语气结构。情态系统包括情态化(Modalisation)和意态化(Modulation) 。情态化系统包括概率( Probability)和频率(Usuality)两个小系统。意态化系统表达意愿( Inclination)和义务(Obligation) 。通过主要对限定性情态动词的略论,我们得到以下结果。
表3表明,在三大合同中情态化系统重要性甚微,概率和频率意义成分在销售合同中仅出现一次,在劳务合同没有出现,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只出现一次概念表意成分。意态化意义系统在合同中起着重要影响,主要在情态动词“shall”上体现出来。概率和频率成分,通常表示意义的不确定性,或说明交际者主观认识的模糊性,或出于交际中修辞目的需要。合同双方互为权本论文由英语论文网 /利人和义务人,他们不是一般的朋友和伙伴联系。为了明确利益联系和行为,总体上要求该类成分不能出现在合同中,以避免造成理解上的分歧。但是,我们并不完全排除其使用,如在销售合同索赔条款中: Should the quality, quantity, and /orweight be found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ose in this Contract, ⋯。索赔条款用来应付万一出现的情况,“Should”在这里表示一种虚拟语气,与该条款合同功能相适应。 情态量值有高、中、低之分[ 8 ] (358) 。合同中所出现的限定情态动词, 根据量值高低排序依次为“shall”,“must”,“will”,“should”,“may”和“can”。根据Figure 4,“shall”出现频率最高,其他情态动词相对较低。合同对权利和义务做出硬性规约,具有强制性, 这样才能完成商品和服务的交换。“Shall”量值最高,也通常用于强制性很强的用语中,这是其在合同中高频使用的原因。“May”和“can”在表达对合同义务规约时语气灵活,强制性相对较弱,通常不适合用于对强制性义务的规约,义务方此时也往往会选择逃避义务。“May”和“can”却可以用于权利表述,当事人可以主张权利,当然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Should”往往视为一种道德上的“义务”。“Must”和“will”也用于合同语言,但在义务强制性上语气相对较弱。合同交易以利益为中心,不会愿意无偿地转让利益;同时合同具有法学效力特性,“意愿”可以解释为一种强制性义务,合同中“will”是对义务的表达。合同中没有发现表示“意愿”的情态动词,但能够找到“意愿”的其他表达形式,如“agrees”,“willing”等,表示合同交易的自愿。 (三)谋篇功能 谋篇功能主要通过衔接系统得以体现。衔接包本论文由英语论文网 /含甚广[ 11 ] [ 12 ] ,本文对五类非结构性衔接进行略论。其包括指称(Reference) 、省略( Ellip sis) 、替代( Substitution) 、连接(Conjunction)和词汇衔接(Lexical co2hesion) 。通过略论,我们得到以下结果。 ,英语论文,英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