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扩大基层民主,是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基础。目前,我国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还有待不断地丰富和完善。其中,逐步扩大基层地方自治,无疑应当成为丰富和发展我国基层民主自治体系的重要选择之一。历史悠久的德国地方自治制度,其多层次的法学体系,清楚明了的权限和事务划分,运行有序的财政支持体系,规定明确的国家监督手段和方法,值得我国在扩大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中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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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国基层民主,通过以居民、村民自治为基本形式 ,德语论文范文,德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