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权利与客观价值--基本权利在德国法中的两种面向[德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德语论文 责任编辑:茜茜公主更新时间:2017-05-22
提示:本资料为网络收集免费论文,存在不完整性。建议下载本站其它完整的收费论文。使用可通过查重系统的论文,才是您毕业的保障。
【摘要】:对基本权的属性,各国宪法一般都强调其作为权利的特征。德国宪法理论却在基本权作为主观权利的基础上,又发展出基本权作为客观价值决定的属性认定。客观价值说极大地丰富了基本权的理论,亦使基本权的功能有了很大扩展。本文也因此通过略论基本权利德国法上的这两种面向,以及由这两种面向所衍生出的特定功能,期望展示出基本权更为丰富的内涵型塑,并期望能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为我国的基本权理论带来启迪。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探讨院中德法律所;
【关键词】
【基金】:
【分类号】:D951.6;DD911
【引言】:

一、导言在现代宪法文本中,基本权无疑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藉由基本权的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受到限制,人民自由得以保障。关于基本权的法学属性,各国宪法大都侧重强调其作为“权利”的属性,更申言它是公民权利序列中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权利。所谓权利,即公民在法学上所拥有的,

德语论文范文德语论文范文
免费论文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