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电信媒体法》是世界上最早针对互联网服务制定的单行立法之一。该法重点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履行的义务。这些义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这类义务又可进一步分为一般信息披露义务和特别信息披露义务。另一类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数据保护的义务。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了违反义务应承担的责任。这些义务和责任的规定有助于互联网使用者权益的保护。德国的立法实践对我国当下加强互联网立法有着特别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法律院; 一、《德国电信媒体法》的制定背景德国的互联网立法始于1997年。自上世纪90年代初,互联网在德国有了快速发展。为了在法学上对电子信息和通信服务作出明确规定,1997年7月22日,德国联邦议院颁布《信息和通信服务法案》。1该法案第1条至第3条是三部新法,即《电信服务法》、《电 ,德语论文网站,德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