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场引导保证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林业的发展德国是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社会市场经济”是有德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理论,这一理论被誉为德国“战后”经济发展的“救生圈”,也称其为德国未来经济发展的“远洋舰”。德国人认为,经济自由、公平竞争是社会市场经济的灵魂,只有竞争,才能显示出经营的优劣,优胜劣汰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德国的林业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引导,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发生了变化,林业在社会中的角色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森林的影响已经不仅仅是提供木材等原材料,而是集多功能于一身,担当起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就业、游乐休闲、净化空气等重任。市场的需求促进了林业的发展,政府通过法学为林业发展创造一个自由、公平的社会环境。德国在森林经营上,没有人为地将森林特有的生态影响和经济效益割裂开来,而是在确保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前提下,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国家职能的影响,发挥独立金融体系的影响,依靠完善的劳动工资制度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在森林经营中,由于大径级材比中小径级材贵得多,一般为每立方米2 000欧元(1欧元=8.5元人民币)左右,最高价格达到每立方米8 000欧元,而普通木材价格只有100~500欧元,所以培育大径级材成为人们的自然选择。黑森州林业部门根据市场的需求致力于培育高质量的大径材。为了增加大径级材的产量,对林地进行良好的抚育和管理,从管理上开始竞争,比管理比质量,确保林分的杆形好,材质好,从而增加森林经营者的收入。 5•私有林的有效管理为德国林业的发展注入活力在德国,有130万人拥有私有林,面积约497万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1 080万公顷)的46%。私有林在德国占有重要地位,对私有林的管理是德国林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的法学对私有林主权益的维护有严格规定,私有林主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保证及时更新的前提下,有自主经营森林的充分权利,不受任何干预。国有林业部门对私有林的经营管理进行无偿的技术指导,为私有林主提供市场动态信息,帮助他们销售木材等。为了提高私有林的经营水平,国家鼓励小型私有林主组成联合体,并雇用专业人员管理森林,还鼓励小型私有林主将森林直接交给林业,德语毕业论文,德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