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论文网:《德语现象学的法语翻译》
摘要: 本文首先以实例介绍了法国学者,尤其是早期德里达、勒维纳斯和马里翁这些现象学家,对德语现象学术语的翻译并从中引申出一个准则(“翻译即释-义”)和两个原则(原则一:“义理优先,兼顾其它”;德语翻译论文原则二:“如无必要,切勿增加新词”),然后应用这些准则和原则研讨了几个现象学汉译中的热点或难点问题并提出了可能的解决方案,希望籍此敞开德语现象学的法语翻译对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 德语现象学; 法语翻译; 现象学汉译; 翻译准则; 翻译原则
最近20年以来,一大批现象学文献被译成了中文,随之也产生了大量与翻译相关的问题,例如,同一个术语有几个不同的译名,不懂或未读原文的人以为来自不同的词语,我们该以什么样的准则对这些相互竞争的译名进行取舍呢?有的现象学术语在中文词库中无法找到相对应的名称,我们必须创造性地进行翻译,可这种创造应该在什么限度内、依据什么样的准则来进行呢?一个现象学术语不仅具有其学理上的含义,还兼有时代烙印、修辞色彩和文字游戏这些非学理的维度,有的甚至还有声音韵律方面的考虑,我们在翻译中应该从什么准则出发对这些方面进行权衡呢? 在回答这些问题--—其实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翻译准则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看看法国学者是如何翻译德国现象学术语的。尽管德法两种语言之间的差距要远远小于中西语言之间的差距,但笔者在阅读和翻译中发现,我们所遭遇的问题,他们毫无例外地也一一遇到了。他们的解决方案也许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 在下文中,我将首先把从德里达、勒维纳斯和马里翁作品中搜集来的现象学术语翻译以及他们对这些翻译的思考和评论进行整理和归类,力求揭示出他们在翻译中所遵循的基本准则。然后,我将联系现象学汉译的实例谈谈些法国现象学家心目中的翻译准则对我们可能的启发。
一、翻译即释-义〔1〕 德里达、勒维纳斯和马里翁虽然都是当代思想家,有的还开后现代之先河,他们当然都知道翻译的困难性,甚至不可能性,他们也都容忍现象学术语的意义在翻译过程中的损耗、增加和漂移,可令人称奇的是,从他们的翻译实践来看,他们在翻译中却非常保守,他们总是竭尽全力地去理解现象学术语的原本含义并为找到合适的法文翻译而绞尽脑汁。 他们的这种努力所依据的准则,一言以蔽之,就是“翻译即释-义”。一个译名只要揭示出原词的含义,就符合了翻译的基本要求。但要达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德里达对胡塞尔“Leistung”一词的翻译就颇费周折。在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的1949年法译本中,法译者R.Gerrer用“action”来翻译“Leistung”,德里达于1953年在他的当时尚未的作品《胡塞尔哲学中的生成问题》中就指出用“action”这个词不妥,主张用“production”来翻译并且认为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Derrida, 1990: 279)。 但在1962年出版的《胡塞尔<几何学的起源>引论》中,德里达却推翻了他此前的这种“毫无疑问的”翻译,他认为(Derrida, 1974: 22),“production”这个词可能会酿成大错,因为这个词恰恰掩盖了胡塞尔赋予这一行为的全部含义。经过仔细的略论后,他发现,关于“Leistung”这一行为,胡塞尔还通过一些补充性概念作过描述:“Leistung”不仅是一种“production/Erzeugung (产生行为)”,也是一种“création/Sch pfung(创造行为)”,同时还是一种“formation/Bildung/Gestaltung(形成行为)”。最后一种行为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作为“Gebilde(形成物)”、“Gestalt(形态)”以及“Erzeugnis(产物)”等等的观念对象正是形成行为的结果。 不仅如此,德里达还觉得,“formation(形成)”一词的模糊特性似乎不仅与胡塞尔对这一概念的不确定性相适应,而且也与贯穿文本的地质学隐喻保持一致,例如我们在文本中随处可见的对意义的“沉积影响”( la sédimentation/Sedimentierung)、“沉积物”(dép ts / Ablagerung)、“阶”(étages/Stufen)、“层”(couches/ Schichten)以及“基底”( soubassements /Fundamente)等等的暗示。德里达建议用“formation”来翻译“Leistung”,可他也哀叹这个词已经被“Bildung”的法文译名占用了。 像德里达这样用单个词语翻译外文中的单个词语,看上去对仗工整,简明流畅,可也容易引起两个德里达式的问题。一个问题是,如果一个在译者看来最合适的词已经被占用了,那该怎么办呢?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一个词不能涵盖外文词的全部含义,那该如何处理呢?是不是需要创造一个新词呢?比如在德里达那里,如果用“formation”来译“Leistung”,不是会丧失另外两种意义吗?要不要生造一个新词同时涵盖这三个意义呢? 法国现象学家对这些问题的态度是,第一,轻易不造新词;第二,宁可放弃工整、简明和流畅,也要把其中的含义揭示出来。例如,德里达和巴什拉尔(S. Bachelard)都把胡塞尔的用语“Besinnung”译成“prises de conscience(觉悟,产生意识)”,而不是简单地用“méditation(沉思)”之类的词来翻译(Derrida, 1974: 10);他们还用“entitéintentionnée(被意向的实质)”来翻译胡塞尔在《形式的与超越论的逻辑》中的术语“Vermeintheit”(Derrida,1974: 65);他们甚至慎重其事地讨论为什么“Ein-sicht(洞见)”必须用“évidence rationnelle(理性的明见性)”来翻译(Derrida, 1974: 109)。再如,海德格尔在他的就职演讲“形而上学是什么?”中有一句对于虚无的著名表述:“Im Sein des Seienden geschiehtdasNichten desNichts”,马里翁(J. -L.Marion)在讨论这句话时对法国学者把其中的“nichten”译成“néantir(无化)”表示了不满,他认为这里的“nichten”并不是“néantir”,而是“réduire àrien(向无物的还原)”,整个一句话应该译为“Dans l’être de l’étant advient la réductionàriendu Rien”。他在文本中始终坚持这种译法,尽管他明确地意识到“这种表达方式很累赘”(Marion,1989: 268)。 为了把原词的含义充分地揭示出来,有些现象学家在这条道路上走得更远,有时甚至稍稍越过了释义的严格性的界限而走向了引申和比喻。众所周知的例子有德里达在《声音与现象》中把胡塞尔的“bedeuten”译成“vouloir-dire(想说)”,利科在翻译胡塞尔《观念I》时把意识的“Urform”译成意识的“Form-mère(母形式)”。 法国学者对释义的近乎苛刻的追求由此可见一斑,可是,如果我们再看看他们是如何翻译成对术语的,那么我们就会情不自禁地赞叹他们对现象学术语的深刻理解、对成对术语之间异同的细腻把握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被动创新。 我在此仅举两例试作说明。第一个例子是“Gegenstandlichkeit”的翻译。我们知道,“Gegenstandlichkeit”与“Objektitat”是成对的现象学术语,汉语一般译为“对象性”与“客观性”,但并未作出进一步区分,英语只用一个词“objectivity”来翻译,因为英语没有其它可以用来表示“对象”或“客体”的词了。这一点同法语是一样的,法语也只有一个词“l’objectivité”与这两个德文词意思相近。但我们惊讶地发现,法国现象学界,包括德里达、《观念I》的译者利科、《形式的与超越论的逻辑》的译者巴什拉尔,《逻辑探讨》的译者埃勒(H.élle)、马里翁等人,几乎众口一词地创造了一个新的法语单词:objectité。他们用这个词来翻译“Gegenstandlichkeit”,而用“objectivité,德语论文题目,德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