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性假定是探讨法及法现象的人性基础的理论基础和主要措施,而人性善恶观又是法的人性假定的主要内容。中西法学传统中法理观念异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人的根本认识有异同,同时中西法学传统中对人性善恶的假定中又存在某些相似或共同之处,所以从人性善恶观对中西法学传统的作用出发,可以发现和认识中西法学传统的某些差异。
【作者单位】:
湘潭大学法律院 法学主要是用以规范人的行为的,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它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同时法又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制定和实施都离不开人,这就决定了任何对法的探讨,如果要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或者说任何法哲学对法的探讨,都必须以探讨人的本性为出发点,这样 ,西语毕业论文,西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