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Sayyid Ali Akbar Khatāi, Khatāy Nāmih. Istanbul, 922A. H/1516 A.D.本书现存6个波斯文钞本:伊斯坦布尔阿什尔阿凡提图书馆有三份:No. I 609,No.Ⅰ 610,No.Ⅱ249;伊斯坦布尔阿亚苏菲亚图书馆,No.3188;开罗国立书籍与文献图书馆钞本;巴黎国家图书馆,新增波斯文卷No.1354。本书已有伊朗学者Iraj Afshar 1981年波斯文校刊本:Khatāy Nāmih, sharh mushāhidāt Sayyd Ali Akbar Khatāi mu 'āsir Shāh' Ismā 'īl Safawi dar Chin, bi Kushish-iIraj Afshar, Tehran, 1360.此部波斯文书目前已有两个中文译本:1.阿里·阿克巴尔:《中国纪行》,张至善、张铁伟、岳家明译,北京:三联书店,1988年;先从印度学者Muhammed Нamidullah 1933年完成的英文译稿转译,再据1981年的波斯文校刊本,逐章逐句校订而最终完成。2.赛义德·阿里-阿克伯·契达伊:《中国志》,[法]阿里·玛扎海里(Aly Mazahéri):《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耿昇译,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波斯史料第二章,第109-380页。据1983年法文译注本转译;原注释非常详尽,大气磅礴。有关本书的文献价值及总体评价,可参阅《中国纪行》张至善的序以及李约瑟和季羡林的序;对于本书的探讨情况,可参阅同译本附录:国际上对《中国纪行》一书的探讨。 [2]Sayyid Ali Akbar Khatāi,Khatāy Nāmih,pp.43;《中国纪行》第二章,第41页;《中国志》,第157-158页。本文之译文以《中国纪行》为底本,用波斯文刊本逐词逐句地校核,并参考《中国志》,间有重译之处。 [3]Sayyid Ali Akbar Khatāi,Khatāy Nāmih,pp.43-47;《中国纪行》第二章,第41-44页;《中国志》,第158-159页。 [4]Sayyid Ali Akbar Khatāi,Khatāy Nāmih,pp.47-48;《中国纪行》第二章,第45页;《中国志》,第160-161页。 [5]作证词(kalima-i shahādah):'Ashhadu' anlā 'ilāha' illā 'Allahu wahdahu lāshrīka lahu; wa' ashhadu 'anna Muhammadan' abduhu warasūluhu.我作证:真主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独一无偶,决无伙伴。我又作证:穆罕默德是他的仆人,是他的使者。按回教传统,任何人只要当众(少则两人)宣读以上作证词,他就成为穆斯林的一员了。 [6]Sayyid Ali Akbar Khatāi,Khatāy Nāmih,pp.112-3;《中国纪行》第八章,第95页;《中国志》,第245页。 [7]Sayyid Ali Akbar Khatāi,Khatāy Nāmih,pp.144-5;《中国纪行》第十五章,第119-120页;《中国志》,第315-317页。 [8]李毅华:《两件正德朝阿拉伯文波斯文瓷器—兼谈伊斯兰文化的作用》,《文史知识》编辑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宗教探讨中心合编:《中国伊斯兰文化》,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32-138页。该文原刊《故宫博物院院刊》1984年第3期,第49-51页及图版八。前者较易获取,故笔者以它为工作底本。 [9]骆爱丽:《十五~十六世纪的回回文与中国伊斯兰教文化探讨》,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17年,第203-208页,第218-221页。 [10]《古兰经》,马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以下凡引用此译本的经文,不再注明。 [11]《古兰经译解》,王静斋译,上海:中国回教协会,民国三十五年。 [12]刘迎胜:《〈回回馆杂字〉与〈回回馆译语〉探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No.807,第335页。 [13]刘迎胜:《明初中国与亚洲中西部地区交往的外交语言问题》,《中国学术》2017年第3集。第17-29页。 [14]骆爱丽:《十五~十六世纪的回回文与中国伊斯兰教文化探讨》,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17年,第215-218页。 [15]刘迎胜:《〈回回馆杂字〉与〈回回馆译语〉探讨》,No.974,第389页。 [16]笔者查阅东洋文库本《回回馆来文》,在30件国书中除第6与第9件外,计有27件使用“大明皇帝”一词,第8件分开使用“大明”与“皇帝”两词;在上述28件的回回文本里,24件写法一致;惟第8、第25与第27件缺漏一个音点,而第3件则漏写了一个字母n。正德朝的国书为第2篇:“哈密使臣都督写亦虎仙大明皇帝前奏”。下面还要讨论此篇国书。 [17]当然,这些珍贵的明代回回文史料,也完全可以为前述minīk一词的还原提供坚实的文献依据。 [18]刘迎胜:《〈回回馆杂字〉与〈回回馆译语〉探讨》,No.89,第63页。 [19]骆爱丽:《十五~十六世纪的回回文与中国伊斯兰教文化探讨》,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17年,第220页。 [20]严格说来,此句波斯文款识稍欠准确。对于正德朝文物之上的回回字铭文,是探讨当时回回文化的珍贵遗存,其表达的思想、书法特点及偶尔出现的笔误,以及回回人的文化母语究竟是波斯语抑或阿拉伯语等,笔者拟另文研讨。 [21]李毅华:《两件正德朝阿拉伯文波斯文瓷器—兼谈伊斯兰文化的作用》,《文史知识》编辑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宗教探讨中心合编:《中国伊斯兰文化》,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34-135页。 [22]骆爱丽:《十五~十六世纪的回回文与中国伊斯兰教文化探讨》,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17年,第231页。 [23]与“北京盘”在工艺、材质及风格上完全相同的上海博物馆藏明正德矾红回回文盘,收入中国陶瓷编辑委员会编:《中国陶瓷:景德镇彩绘瓷器》,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3年,图版14;该书专收景德镇官窑瓷器,其民窑瓷器则录入同系列《中国陶瓷:景德镇民间青花瓷器》一书。近年考古界在景德镇珠山明清御窑遗址“发掘出土的正德时期的瓷器主要为青花瓷器。值得注意的是,大多在显著的位置以青料书写阿拉伯文。”参阅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江西省文物考古探讨所、景德镇市陶瓷考古探讨所编著:《景德镇出土明代御窑瓷器》,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年,《概况》第19页。图版108-110、图版114。 [24]明武宗尚有别一回回名字:沙吉敖爛。据明万历间文献记载:“武庙乐以异域事为戏,又更名以从其习。学鞑靼言,则自名曰忽必列;习回回食,则自名曰沙吉敖爛;学西番刺麻僧教,则自名为太宝法王领占班丹。”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卷94《毅皇帝》,《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影印本,子部,第148册,第437页。此条史料年代早于谈迁《国榷》卷49的记载。“沙吉敖爛”,日本学者羽田亨教授识读为:Shah-i oγlan,少年王。参见[日]佐藤長:《明の武宗の「活仏」迎請について》,《塚本頌壽記念佛教史學論集》,京都:平乐寺书店,1961年,第360页,注释①。然在明代“吉”字对音为“g”,“敖”字对音为“u”。南京大学阿布力克木肯定这一识读。在突厥语中弱音h一般不发出,而转化为k或q;同时汉地人士把k或q音记作g。Oγlan是由突厥字oγul(男人、勇敢)加上波斯字复数词缀-an构成。Shah-i Oγlan一名,以波斯字可释为“年轻的国王”;从突厥字可训为“国王之子”或“勇敢的国王”。结合明武宗尚武的天性,“英武之王”一义可能得实。该回回名字与其蒙古名字有异曲同工之趣。 [25]骆爱丽:《十五~十六世纪的回回文与中国伊斯兰教文化探讨》,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17年,第167-168页。她还对两者的异同作出比较:“明代正德朝罕见的矾红回回文瓷器确实与较多数量的青花回回文瓷器,属于两种不同的体系;“以存世数量而言,近百件的正德青花回回文瓷器远远多过仅有8件完整的矾红回回文瓷器,后者应以陈设精品为目的,故量少而制作精良。”参阅氏著:《明代回回文化初探-以〈荐福图〉与回回文瓷器为中心》,学位论文,南京大学历史学系,2017年,第63页。 [26]中国硅酸盐学会主编:《中国陶瓷史》,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406页。 [27]同上,第375页。 [28]正德官窑器款识为“大明正德年制”、“正德年制”两种。参阅中国硅酸盐学会主编:《中国陶瓷史》,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407-408页。笔者经眼的正德回回文瓷器多种图录,凡公布款识的皆为以上两种。 [29]参阅陈育宁、汤晓芳编著:《中国回族文物》,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7年。经笔者检阅该书所收明代回回文瓷器,的确正德朝为最多。其中瓷器·青花瓷部分收录了明正德朝十件:1景德镇青花花卉阿拉伯文罐/北京首都博物馆藏,页137上;2景德镇青花阿拉伯文圆盒/北京故宫藏,页140左上;3景德镇青花阿拉伯文开光折枝花纹碗/北京故宫藏,款识:大明正德年制,页140左下;4景德镇青花波斯文折圆盘/国家博物馆藏,款识:大明正德年制,页141上;5青花阿拉伯文海棠式印盒/国家博物馆藏,页141下;6景德镇青花波斯文罐/台北故宫藏,款识:大明正德年制,页143左上;7景德镇青花阿拉伯文大盘/德黑兰,伊朗国立考古博物馆藏,款识:大明正德年制,页149左下;8青花阿拉伯文碗/华盛顿,美国佛瑞尔美术馆藏,页150左上;9阿拉伯文瓷插屏/北京东四清真寺藏,页157右上;10景德镇青花阿拉伯文、波斯文瓷方盘(残片)/景德镇珠山明清御窑遗址出土,景德镇陶瓷考古所藏,页137下。 [30]骆爱丽:《明代回回文化初探—以〈荐福图〉与回回文瓷器为中心》,学位论文,南京大学历史学系,2017年,第106页、104页。 [31]前引《中国回族文物》在金属器·铜器部分收录了5件明正德朝阿拉伯文铜香炉:1嵌赤铜阿拉伯文铜香炉/甘肃省博物馆藏,页171上;2方形香炉/甘肃临夏私藏,页172上;3三足香炉/甘肃临夏市博物馆藏,款识:大明正德年制,页172左下;4阿拉伯文铜香炉/缅甸私藏,款识:大明正德年制,页172右下;5阿拉伯文象耳铜香炉/上海小桃园清真寺藏,款识:正德年制,页176左中。 [32]前引《中国回族文物》,第171页。 [33]沙存善:《回族历史文物的存世近况与抢救保护对策探讨》,《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34]明代史籍未查到此人,他应是工部官员。 [35]前引《中国回族文物》,方形香炉/甘肃临夏私藏,页172上。 [36]6阿文方形铜香炉/宁夏区博物馆藏;郭晓红:《宁夏回族文物概述》,《回族探讨》2004年第2期。 [37]此外正德朝阿拉伯文铜器尚有:7阿拉伯文三足铜香炉/西安回坊私藏,款识:大明正德年制,徐树安:《罕见的阿拉伯文铜香炉》,《收藏界》2017年第5期;8阿拉伯文带座铜炉/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款识:大明正德年制,前引沙存善文;9铜盒/宁夏区博物馆藏,盒盖有阿拉伯文,款识:正德年制,前引郭晓红文。 [38]《回回馆来文》第2篇,东洋文库本,第3页。 [39][日]田坂興道:《中國にぉける回教の傳来とその弘通》,東京,東洋文庫1964,第1044-1047頁。 [40]Sayyid Ali Akbar Khatāi,Khatāy Nāmih,pp.49;《中国纪行》第二章,第46页;《中国志》,第162页。 [41]从逻辑上讲,明廷颁赐各城礼拜寺寺额也可在正德朝之前。不过写亦虎仙没有提及是前代皇帝之事,从文中语气看似乎就当朝之事而引为话题。当然,笔者的假设尚需新的史料加以证实。以笔者目力所及,我国各地礼拜寺现存明代官赐文物中,阿拉伯文铜香炉主要为宣德、正德两朝,后者更多一些;波斯文阿拉伯文瓷器,则多为正德朝。 [42]《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吴晗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933页。 [43]《明史》卷325《佛郎机》,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340页;邱树森:《明武宗与明代回回人》,《回族探讨》2004年第1期。 [44][法]阿里·玛扎海里:《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耿昇译,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导言”,第8页。 [45]《明武宗实录》卷197,台北:中央探讨院历史语言探讨所,1962年,第3688页;参见[日]田坂興道:《中國にぉける回教の傳來とその弘通》,東京,東洋文庫1964,第928頁,注释第32. [46]马注:《清真指南》卷4《五课》,《四库未收书辑刊》,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影印本,陆辑20册,第170页、第167-168页。 [47]按前引《清真指南》卷4《五课》,在讨论穆斯林每天的最后两次礼拜的起源时,马注都引用了《天经辩难》的论述;而在本节正文后面的附论中,他说后两次礼拜的起源,诸经“多讹舛”,后在北京得到《天经问难》,觉得它“事详理切,故敢传之,余说疑非”。故两书名可肯定为同一部典籍。 [48]《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吴晗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35页。 [49]勘同两书:刘智:《天方至圣实录》卷9,迁都元年五月条云:“海泊迩乃默底纳之巨区,俗行朱乎得教(Juhūd,即Judaism)。易卜尼色喇目(’Ibni salām),其教首也,号二不独喇希(‘Abdullah),博通经学,久知末世有大成圣人出,古经详载。至是,闻圣之名之教,犹恐未必果,欲眕视之……二卜独集弟子数千人计议,取古经若干种,搜奇选异,辑为千问,谅举世人无能擅答者……二不独遂率七百子弟随赛尔弟来默底纳见圣人。于时圣人登座,群弟子侍立,哲白尔衣勒(Jabrā'īl)降,旁坐……圣人曰:‘何为而来?’对曰:‘为求道来。’曰:‘真求乎?伪求乎?’对曰:‘真求也。’圣人曰:‘善。有惑明问’二不独先举三问,圣答之;复次及千问,圣一一答之,悉如古经所载。两边弟子笔记之。(另有《千问纪录》)”《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子部,第1296册,第276-277页。按《至圣实录》载,穆圣一一回答二不独喇希之千问,两者所记事实一致;而发问者的名字,“二不独喇希”与“阿布都沦乐希”均为‘Abdullah的不同译写,为同一人;大天使Jabrā'īl旁坐,即穆圣奉天命而答。文中小字夹注“另有《千问纪录》”,意为圣门弟子记载所成之书;故《天经问难》与《千问纪录》可勘同为一书。 [50]著者在其《著书述》云:“著书数百卷,已刊者什一。”见前引《天方至圣实录》卷首,第153-155页;并参阅:Leslie,Donald D. Islamic Literature in Chinese,Late Ming and Early Ching:Books,Authors and Associates. Canberra:Canberra College of Advanced Education,1981,book no 48,pp. 54.他根据《天方至圣实录》清同治十三年京口清真寺重刊本所独有的卷首《募刻天方群书序》,将本书里列为刘智未刊译作之一。笔者在南京图书馆古籍部专门查阅京口本,在所附待刊书目中确有此书,不过书名题作《千问录记》。 [51][澳]安东尼·瑞德:《东南亚的贸易时代:1450-1680》,吴小安、孙来臣、李塔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卷2,第172页。 [52]原刊本未见,今见于明代王岱舆:《正教真诠》卷首《群书集考》,周燮藩、沙秋真主编:《清真大典》,合肥:黄山书社,2017年影印本,第16册,第35页。文末题:“沔国公八世孙北京后军都督府臣陈大策述梓”,故刊行者为陈大策。金吉堂先生在1947年指出,文中所称正德十四年,当系武宗评论之时,并非刊行之时;陈大策刊行在嘉靖年间;文末称大策为沔国公八世孙,有误,阿拉伯语毕业论文,应为五世孙。参阅氏著:《敕赐清真寺的五百年》,李兴华,冯今源编:《中国伊斯兰教史参考资料选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99页。 [53]《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吴晗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928页。对于明武宗常幸会同馆一事,另有当事人的一份刑部档案《哈密都督反叛》可证:“(写亦)虎仙等各不合巧为惑诱引先帝常幸会同馆。”载明代谢编:《后鉴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探讨所明史探讨室编:《明史资料丛刊》第1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7-93页。 [54]明武宗在位期间回教诸国朝贡贸易的情形:哈密,19次;撒马儿罕,9次;吐鲁番,7次;占城,5次;天方,2次;满剌加,1次;也的干,1次。详见:Watanabe Hiroshi, "An Index of Embassies and Tribute Missions from Islamic Countries to Ming China(1368-1644)as recorded in the Ming Shih - lu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Geographic Area," Memoirs of the Research Department of the Toyo Bunko 33(1975), pp. 285-347. [55]邱树森教授曾以此考证明武宗信仰回教,详见氏著:《明武宗与明代回回人》,《回族探讨》2004年第1期。 [56]对于明武宗习用清真餐一事,有稍后的中国史料为证:“武庙乐以异域事为戏,又更名以从其习。学鞑靼言,则自名曰忽必列;习回回食,则自名曰沙吉敖爛;学西番刺麻僧教,则自名为太宝法王领占班丹。”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卷94《毅皇帝》,《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影印本,子部,第148册,第437页。 [57]《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吴晗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930页。 [58]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禁宰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页。 [59][日]桑原骘藏:《蒲寿庚考》,陈裕青译订,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二章注十四,第68-70页。 [60]回教文化对于禁食某些食物尤其是猪肉的缘由,在历史上乃至今天常被误解而引起回汉纠纷。对于回教的观点,《古兰经》有多处论及:“他命令他们行善,禁止他们作恶,准许他们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7:157];“你说:在我所受的启示里,我不能发现任何人所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猪肉--因为它们确是不洁的--或是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犯罪物。”[6:145]。可参阅1刘智:《天方典礼》卷16~17《饮食》,《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影印本,子部,第95册,第620-632页;特别是卷17“勿啖豕”,第628-629页;2马坚:《回民为什么不吃猪肉》,《人民日报》1951年3月20日,第3版。后收入其文集《穆罕默德的宝剑》,天津:进步日报社,1951年;北京:清真书报社,1953年增订本;3[埃及]优素福·格尔达威:《论伊斯兰教律中的合法事物与非法事物》,马恩信译,昆明,1989年;侧重从卫生角度阐述的可参阅:4马坚辑:《我国医学家关于猪肉的评论》,《古兰经》上册,马坚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50年,[5:3]之注释;5林鸿斌牧师:《信徒何以不吃猪肉的真理》,《古兰经译解》,王静斋译,上海,中国回教协会,民国三十五年,[6:145]之注释。 [61]笔者随机翻检明代史料,北京即有此牛禁:“宣武门外多回夷聚居,以宰牛为业。巡按杨御史四知榜禁之,众皆鼓噪。时申文定公与同官出长安门,则夹道号呼陈诉者殆万人。问故,则曰:‘诸夷以牛为命,禁杀牛是绝其命也。’文定公停车,慰遣之曰:‘禁且弛矣,无恐。’众欢呼抢地散去。已语,总宪仙居吴公时来,亟令御史撤其榜,遂皆寂然。凡事有干众怒、聚众怨者,必不可轻于举动,自生烦扰,以开衅端也。”张萱:《西园闻见录》卷96,《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子部,第1170册,第243页。对于明清帝王的禁牛令及明律的牛禁,前贤已有考证,详见[日]田坂興道:《中國における回教の傳來とその弘通》,東京,東洋文庫1964,第886-889頁。 [62]顾炎武:《日知录》卷29《吐蕃回纥》云:“天子无故不杀牛,而今之回子终日杀牛为膳,宜先禁此,则夷风可以渐革。”《日知录校注》,陈垣校注,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687页。 [63]才让:《明武宗信奉藏传佛教史实考述》,《西藏探讨》2017年第2期。 [64]才让:《明武宗信奉藏传佛教史实考述》,《西藏探讨》2017年第2期,第26页。 [65]王尧:《〈金瓶梅〉与明代喇嘛教》,《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4年第3期。 [66]《明武宗实录》卷179,正德十四年冬十月癸亥条,台北:中央探讨院历史语言探讨所,1962年,第3485-3487页。 [67]对于明武宗的传统史料之弊,美国明史专家盖杰明(James Geiss)早于论及。参阅氏著:《明武宗与豹房》,《故宫博物院院刊》1988年第3期。 (68)从1601年利玛窦入北京起,至民国元首蒋介石1930年受洗信奉基督教,历时三个世纪。孙中山先生在任民国总统前已信奉基督教,故本文以前者进行比较。当然,此处以宽泛的基督宗教概念而言,不细分天主教、东正教、新教等。对于蒋介石信教一事,请参阅[韩]裴京汉:《蒋介石与基督教—日记里的宗教生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探讨所编:《民国人物与民国政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277-289页。
责任编辑:王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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