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句子的述谓性与情态性是每个俄语语法律习者和探讨者都不容回避的问题,但遗憾的是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而且随着语用学对语句探讨的深入而扩大化。В.В. Виноградов(1975)曾 写 过О категориимодальности и модальных словах в русскомязыке一文,他认为句子之所以能有别于词或词组的关键在于“句子不仅能反映现实,还能表达出言语内容与现实之间的关系”,而这种特性“都与情态性紧密相关”(Виноградов,1975 :55),另外 В。 В。 Виноградов还将情态范畴与时间范畴和人称范畴一起构成句子的述谓性(предикативность)。情态性(модальность)这一术语从逻辑学引入到语言学,俄语论文题目,虽然它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语法范畴,但同时又是不少学者争论的焦点,因为它的具体内容以及与术语“述谓性”之间的界定一直存在着争议。Н. Ю. Шведова将情态性一分为二,即包括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并认为В。 В。 Виноградов所说的情态性其实指的是客观情态性。В.А. Белошапкова也持相类似的观点。在我国,俄语学界对述谓性和情态性进行讨论的高潮主要集中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前后,例如,齐光先、孙夏南、吴贻翼、郝斌等一大批学者就先后了《论俄语句子的述谓性》(1992)、《论情态性》(1997)、《试谈俄语句子 /表述的述谓性》(1997)和《句子的述谓性》(1988)等文章,分别对这两个术语的内容范围作了深入的略论和比较,其中孙夏南(1997:28)曾提出将情态性看作是一个概念范畴还是语法范畴这一点十分重要,“前者的义域范围是无限的,后者则是有限的”,这直接作用到在句法律探讨中情态性的具体所指。 而 关 于 主 观 情 态 性(субъективнаямодальность),国内外俄语界对它的系统探讨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借用逻辑学中的模态理论到相关于客观情态意义进行独立的略论,基本上用了三十余年的功夫,而且这方面的探讨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一方面,传统俄语句法律一直坚持从形式出发,将句子的现实性与非现实性视作探讨的重点,把主观情态意义置于一个可有可无的地位;另一方面,随着现代语用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从句子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意义来看,每个语句确实蕴含了说话人一定的主观因素,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在对主观情态性进行讨论或是探讨时,首先应该明确我们的着眼点是句子还是语句,是从形式出发还是以意义为重。 二、俄语中情态性探讨的发端 在上个世纪 30 年代初,瑞士语言学家Charles Bally(1932)在《普通语言学与法语语言学》一书中首次将“模态(modal/модус)”这个术语从逻辑学引入到语言学,用于探讨句子中的情态性(модальность)问题。通过对句子的逻辑略论,Bally 认为句子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一个部分与形成表征(представление)的过程相关,按照逻辑学家的例子,我们可以称之为事态(диктум)。第二部分是句子的主要部分,没有它就不可能有句子,这就是情态性表达(выражение модальности),它与思维主体的操作活动相关。情态性逻辑略论的表达是通过情态动词(модальный глагол),它的主体为情态主体(модальный субъект),两者共同构成模态,用于对事态进行补充”(Балли,1955:44)。因此,根据 Bally 的观点,句子是由现实因素和主体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句子在反映情境的同时,还表达了作为该情境观察者的说话人与所言情境的关系。 由 于 受 到 模 态 理 论 的 影 响,В. В.Ви ног ра дов,Н. Ю. Ш в едов а,В. А.Белошапкова,Б. А. Введенский,Н. Д.Арутюнова,К. Г.Крушельницкая,В. В.Химик,А.Б. Шапиро等一批俄罗斯学者对俄语中的情态性问题也先后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句子的情态性探讨在俄语中得到了本土化发展。其中一些重要观点和论断直接作用到苏联科学院出版的包括 52-54 年《语法》、80 年《语法》、《苏联大百科全书》等在内的权威性着作在内容上的编排。就此,下文还将作进一步的阐述和比较。 应该说,Bally 所说的模态与俄语界所讨论的情态性,在各自的探讨内容上有很多相似甚至是重叠之处,彼此之间存在着孰前孰后的关系,后者继承并发展了前者。mодальность对原有модус的探讨进行了大量的补充和细化,提出了新的俄语所特有的探讨内容和理论成果。也正是因为如此,基于在各学科之间建立统一的术语使用考虑,我国国内有的学者建议将модальность翻译成“模态”,从而加强逻辑学与语言学的交流与融合,“因为二者本来就是一个东西,所不同的或许是逻辑学通过符号公式来解释、探讨体现在语言中的模态意义(思维形式及其内容),而语言学则是把语言中所有表模态意义的具体语言手段作为其探讨的出发点和归宿”(郝斌,2001a :6)。 三、情态性中的主观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