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从科技行政机构设置、科技经费、不同创新主体在创新体系中的特点等方面出发,对德语区国家创新体系进行比较探讨。探讨发现,在科技行政机构设置方面,德语区国家都建立起了完善的科技行政关联机构体系,并且都非常注重发挥科技委员会的影响,这些共性做法可供我国借鉴。同时,德语区国家在科研经费投入总量、来源及资金分配,以及各创新主体在创新体系中的影响等方面都具有各自鲜明的特点。针对这些方面,文章对中国科技事业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作者单位】: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科技行政机构设置(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在联邦政府层面,德语区国家的科技发展管理职能并不像美国那样分散于各个政府部门,而是基本按照基础探讨和运用探讨的界限集中于少数几个部门,其他部门虽然也存在科研活动,但规模较小,大都只是为了满足本部门工作要求,在科技 ,德语专业论文,德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