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围绕语言权利展开的探讨与讨论,近年来在西方社会语言学界,特别是在语言规划领域已成为了一种新的探讨范式和话语范式。这一话语范式主张给予小族群体更多的权力和资源,对中东欧地区转型国家在小族语言管理方面的法学和实践均产生了深刻的作用。本探讨参照欧洲本土语言规划理论“语言管理理论”的基本准则(如语言管理服务于特定利益、遵循固定的流程、基于交际管理和社会文化管理,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存在互动等)构建略论框架,对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等中欧三国在国家层次对于小族群体语言权利事务的管理机制进行了描述与略论,试图揭示国家管理如何作用语言权利的实现,以及语言权利实现如何作用小族语言的生存,以探索语言权利保障对小族语言保护的意义。探讨发现,中欧三国当前的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可以分解为人权管理机制、少数人权利管理机制和语言管理机制三个相互支撑的部分,且无一例外都高度依赖国家少数民族权益管理机制。这一整体机制的形成与各国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弃东向西”的转型过程相一致:国际和国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导致各国政府调整了与区域超国家组织以及国内小族群体之间的关系,促成了新的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的建立。中欧三国当前的机制在设计上各有侧重,但总体而言与转型前相比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权利保障,在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之间构建了更为通畅的互动渠道;各国小族群体语言权利的实现情况正不断改善,获得了较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但中欧三国并未为小族群体提供充分实现语言权利所需的资源保障,无法改变各国小族语言逐渐衰落的趋势。通过对中欧三国的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小族群体语言权利实近况况以及小族语言生存状况的描述与横向比较,本探讨发现,国家的管理可以在法学框架层面为小族语言权利的实现提供可能,但权利的实际实现程度取决于各族调配社会资源的意愿和能力;语言权利的实现为小族语言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基础,但并不能确保所有的语言都长存永续。中欧三国的实践为语言政策探讨以及语言权利探讨中的一些理论难点提供了启示;将语言权利的概念引入“语言管理理论”可以促成一种内涵丰富的“语言治理”理论,并可用于指导一种承认多元利益、尊重民间意愿、强调各方协商参与的“治理型”小族语言保护实践。
【关键词】:语言管理 语言治理 转型国家 语言权利 小族语言保护
中文摘要4-5 英文摘要5-7 致谢7-15 第1章 导论15-51 1.1 探讨背景15-22 1.1.1 语言权利的重要性不断凸显15-17 1.1.2 语言权利与小族语言保护密切相关17-19 1.1.3 中东欧国家具有标本意义19-22 1.2 国内外探讨概述22-29 1.2.1 国外探讨22-26 1.2.2 国内探讨26-29 1.3 概念界定29-49 1.3.1 语言权利29-42 1.3.2 中东欧转型国家42-44 1.3.3 小族语言44-49 1.4 探讨问题49 1.5 论文结构49-51 第2章 略论框架51-85 2.1 语言管理理论51-60 2.1.1 “语管论”概述51-52 2.1.2 “语管论”的核心概念52-58 2.1.3 “语管论”的重要理论主张58-60 2.2 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描述框架60-70 2.2.1 语言事务管理机制描述框架60-67 2.2.2 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描述框架67-70 2.3 语言权利的实现维度70-75 2.4 小族语言生存状况考察维度75-81 2.4.1 有关语言活力评估的现有探讨75-79 2.4.2 本探讨采用的语言生存考察维度79-81 2.5 探讨措施和资料来源81-83 2.5.1 探讨措施81 2.5.2 资料来源81-83 2.6 本章小结83-85 第3章 中东欧超国家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及其转变85-118 3.1 社会主义时期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86-96 3.1.1 苏联的语言管理理念87-90 3.1.2 苏联语言事务管理机制演变概述90-96 3.2 后社会主义时期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96-112 3.2.1 欧洲语言权利事务管理的相关法学规范99-103 3.2.2 欧洲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构及其约束机制103-112 3.3 超国家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转变略论112-117 3.3.1 管理主体从一元控制转向多方共与112-113 3.3.2 管理理念从消融异同转向支持多元113-115 3.3.3 管理方式从政治控制转向法学约束115-116 3.3.4 管理环境从封闭压抑转向全面开放116-117 3.4 本章小结117-118 第4章 捷克的语言权利事务管理和小族语言生存118-156 4.1 语言社区概述118-122 4.1.1 总体语言状况118-119 4.1.2 小族语言社区介绍119-122 4.2 现行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及其沿革122-144 4.2.1 整体机制上弱化语言管理122-125 4.2.2 族际互动平和有序125-133 4.2.3 管理规范外松内紧133-135 4.2.4 管理主体明晰一贯135-136 4.2.5 管理行为缓进微调136-142 4.2.6 上下互动依章循序142-144 4.3 小族群体语言权利的实现情况144-149 4.3.1 法学地位次第有别144-145 4.3.2 本体发展不受重视145 4.3.3 司法行政限于局部145-146 4.3.4 教育探讨有限实现146-148 4.3.5 传媒文化象征存在148-149 4.3.6 社会运用范围有限149 4.4 小族语言活力渐弱149-154 4.5 本章小结154-156 第5章 斯洛伐克的语言权利事务管理和小族语言生存156-190 5.1 语言社区概述156-159 5.1.1 总体语言状况156-157 5.1.2 小族语言社区介绍157-159 5.2 现行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及其沿革159-179 5.2.1 整体机制上侧重语言管理159-161 5.2.2 族际对抗趋于平衡161-166 5.2.3 管理规范抑多于扬166-171 5.2.4 管理主体高层牵头171-172 5.2.5 管理行为消极被动172-178 5.2.6 上下互动时有对抗178-179 5.3 小族群体语言权利的实现情况179-184 5.3.1 法学地位未有明文179-180 5.3.2 本体发展自力更生180-181 5.3.3 司法行政限于局部181-182 5.3.4 教育探讨限于少数182-183 5.3.5 传媒文化资助有限183-184 5.3.6 社会运用受到挤压184 5.4 小族语言顽强生存184-189 5.5 本章小结189-190 第6章 匈牙利的语言权利事务管理和小族语言生存190-219 6.1 语言社区概述190-194 6.1.1 整体语言状况190-191 6.1.2 小族语言社区介绍191-194 6.2 现行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及其沿革194-208 6.2.1 整体机制上倚重民族管理194-197 6.2.2 族际互动日益紧密197-200 6.2.3 管理规范全面赋权200-202 6.2.4 管理主体倚重自治202-203 6.2.5 管理行为积极有效203-206 6.2.6 上下互动密切友好206-208 6.3 小族群体语言权利的实现情况208-214 6.3.1 法学地位一视同仁208 6.3.2 本体发展依赖母国208-209 6.3.3 司法行政流于纸面209-210 6.3.4 教育探讨差强人意210-212 6.3.5 传媒文化趋于活跃212-213 6.3.6 社会运用所见不多213-214 6.4 小族语言表面繁华214-218 6.5 本章小结218-219 第7章 国家管理关于语言权利实现的作用219-250 7.1 三国管理机制的演进背景和动力来源219-225 7.1.1 弃东亲西的国家转型取向219-220 7.1.2 欲取姑予的国际关系构建220-223 7.1.3 博施济急的内部利益协调223-225 7.2 三国管理机制横向对比225-234 7.2.1 整体分工各有侧重225-227 7.2.2 理念规范趋于包容227-230 7.2.3 管理主体主辅相济230-232 7.2.4 互动渠道丰富灵活232-234 7.3 三国管理行为与管理效果横向对比234-242 7.3.1 法定地位区别对待235-237 7.3.2 本体发展依赖母国237 7.3.3 教育探讨点到即止237-239 7.3.4 司法行政多许少与239-240 7.3.5 传媒文化有限支持240-241 7.3.6 社会运用顺其自然241 7.3.7 小结241-242 7.4 国家管理对语言权利实现影响略论242-248 7.4.1 管理效果易于彰显的维度242-244 7.4.2 管理效果难以抵达的维度244-245 7.4.3 社会文化管理和交际管理的背景影响245-246 7.4.4 语言权利事务管理对族际关系的作用246-248 7.5 本章小结248-250 第8章 语言权利视角下的小族语言保护250-269 8.1 三国小族语言生存状况总结250-255 8.1.1 代际传承逐渐衰微250-251 8.1.2 人数占比两者皆低251-252 8.1.3 使用领域限于局部252-253 8.1.4 最新领域难以拓展253 8.1.5 教学材料依赖母国253 8.1.6 政府态度明扬实弃253-254 8.1.7 本族态度代际分化254-255 8.1.8 文献生产量低质次255 8.2 语言权利如何作用小族语言生存255-260 8.2.1 法定地位为语言生存提供基本保障256-257 8.2.2 本体发展为语言运用提供有效载体257 8.2.3 行政运用为提高地位发挥引领影响257-258 8.2.4 教育探讨为语言延续提供不绝动力258-259 8.2.5 传媒文化为语言存在扩大作用范围259 8.2.6 社会运用为语言传播增加工具价值259-260 8.3 语言权利对小族语言保护的意义260-265 8.3.1 语言权利为小族语言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空间260-262 8.3.2 语言权利无法为小族语言的长存永续提供保障262-263 8.3.3 同一管理机制下不同的语言获益不同263-264 8.3.4 语言权利无法单独解决语言保护问题264-265 8.4 三国小族语言未来透视265-267 8.4.1 较大的语言会缓慢收缩265-266 8.4.2 较小的语言会长期在边缘存在266 8.4.3 失去人口补充的语言会逐渐消亡266-267 8.5 本章小结267-269 第9章 三国案例对理论探讨的启示269-296 9.1 对语言权利探讨的启示269-284 9.1.1 语言权利的定义269-278 9.1.2 语言权利的法学渊源278-279 9.1.3 语言权利的实现层次279-281 9.1.4 为语言权利而辩护281-284 9.2 对语言管理理论的启示284-289 9.2.1 思考利益关系的处理284-286 9.2.2 定义“语管论”的探讨对象286-288 9.2.3 加强对超国家层次管理的探讨288-289 9.3 从“语言管理”到“语言治理”289-294 9.4 本章小结294-296 第10章 结语296-306 10.1 主要发现296-302 10.1.1 中欧三国语言权利事务管理机制的主要特点296-298 10.1.2 语言权利事务管理对小族语言权利实现的作用298-299 10.1.3 语言权利实现对小族语言生存的作用299-300 10.1.4 语言权利保障对小族语言保护的意义300-302 10.2 探讨反思302-303 10.2.1 探讨的不足302-303 10.2.2 未来探讨展望303 ,德语论文,德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