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新型国际规范,"保护的责任"如何在主权—人权间取舍,以及怎样对国际社会的集体干预行动给予有效引导和约束,始终是各国普遍关注却反馈不一的焦点。本文借助伊丽莎白·阿瑟诺对国际规范扩散的思考,比较了中国和德国对"保护的责任"规范的遵守情况,进而证明了两个判断:其一,中德就是否在对外实践中遵守"保护的责任"争议不断,这意味着"内嵌"不是"规范扩散"的终点,而是从国际体系回落至主权国家层面后作用国家政策的开端;其二,"保护的责任"在语言表述方面的模糊化以及对中德既有文化的背离成为其陷入争论的重要原因,而"国家利益"砝码的重新引入能够有效助力决策。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保护的责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以下简称R2P)旨在就“人权一主权”矛盾和长期无解的“不干涉内政准则与人道主义保护”谜思提供新解和折衷方案。其基本理念呈现为条件一结果关系:一方面,国家主权对保护本国民众负有不可取代之责任;另一方面,当代表国家执行主权职 ,德语论文范文,德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