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和美国违宪审查的形式不同:德国的宪法诉讼具有独立性,美国的违宪审查具有“附带”性;美国的违宪审查仅指对联邦法学和州法学的审查,德国宪法法院管辖权的范围远比美国宽泛,但两国的宪法都没有“私法化”;两国的违宪审查都已经介入政治问题,而且这种介入都有加强的趋势,只是介入的手段和方式有所不同。德、美两国的违宪审查机制值得我们借鉴,但借鉴什么?怎么借鉴?则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作者单位】: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系 德国和美国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违宪审查机制,但毕竟两国国情不完全相同,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时代背景也有异同,因此,其违宪审查制度又各有千秋。美国开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之先河,德国则成为宪法诉讼模式的典范;德国的违宪审查是以宪法诉讼的方式独立进行的,而美国并没有独立 ,德语毕业论文,德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