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的利益法律派所主张的作为补充法学漏洞措施的利益衡量和日本民法者所提出的利益衡量论有着很大的不同,属于两种不同的知识,但在我国却被不加区分地使用着。我国目前正展开对法律措施论的引入与讨论,究竟应该选择德国还是日本的进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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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院 自20世纪之初赫克创立利益法律以来,利益衡量就不断被人们所提起,到了今天,它已成了一个至少在私法领域被人们(不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广泛使用的措施,德语毕业论文,德语论文范文,以至甲斐道太郎不无感慨地说道:“今天,在进行法学解释的时候,如果完全不使用利益衡量,简直让人无法相信。”〔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