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摄影技术出现到现代数码摄影技术普及,德国对摄影图片的保护经历了四个阶段:从一开始视为美术著作,到单独立法给予成果保护,再到将摄影著作纳入作品权法保护对象,最后确立作品权与邻接权双轨保护机制。摄影图片的保护期限也从5年延长到50年,甚至作者去世后70年。这种发展变化的背后既是德国作品权法对摄影技术发展的回应,也是作品权与邻接权保护模式分工的结果。德国的经验对审视我国作品权法修订延长摄影著作保护期限富有启示意义。
【作者单位】:
湖南大学法律院; 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作品权法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历史。19世纪下半叶德国开始为摄影图片提供保护,经历了多次立法、修订、完善和补充。本文通过回顾与研讨摄影著作在德国作品权法中保护模式、保护条件和保护期限的变化与发展,以期为我国作品权法的修订提供参考和借鉴 ,德语论文,德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