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小学班规作为学校纪律中直接约束本班学生行为的规章制度,在其具有的多种价值所构成的价值系统中,德育价值应该具有主导地位。但是,目前的中小学班规实践在价值取向上出现了偏差,片面追求其维护班级教学秩序的管制功能,忽略甚至主动回避了其育人的价值。本文拟略论中小学班规中德育价值缺失的表现,从班级教育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教师的角度来略论原因并探析对策。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中小学班规;德育价值;缺失 中图分类号:G4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03-0215-02 中小学班级的班规作为学校纪律中直接约束和规范本班学生行为习惯的规章制度,是班级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保证班级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还在规范学生行为的同时培养学生群体生活的纪律精神,不仅履行管理功能,更应体现其德育的价值。但是,长期以来,班规在实践片面追求其维护班级教学秩序的管制功能,忽略甚至主动回避了其育人的价值。中小学班规中的德育价值缺失的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班规中德育价值缺失的表现 首先,班规在产生方式上具有非民主性。中小学班规一般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规定,虽然与学生集体民主约定产生的班规都属于外在的纪律,但两者的教育价值却不尽相同。自上而下产生的班规往往掺杂着教师个人意志的表达而不全然是群体意志的诉求,是教师对学生行为规范的强制性管理与约束,而不是对学生权利的尊重与维护。在自上而下规定的班规下,学生完全处于他律的纪律下,按照教师制定的规范行动。如此一来,班规便成了使学生更易于受教或是节省教师时间和精力的简单程序,而不是一种道德教育的工具。 其次,班规在实践过程中具有不平等性。在班规实践中,我们常见教师的权利凌驾于班规之上,中小学班规中都有规定学生不准带手机、MP3等讯通或娱乐工具的条文,但是教师的手机在课堂上响起却是我们司空见惯的事情;班规中规定学生上学不准迟到,然而教师上课迟到却是无可非议的事情;班规中规定的对学生服饰、发型的要求,教师们都无法做到等等。然而教师们做不到并不意味着学生们也可以免责,班规的管理对象只是学生,而不包括教师。在班规面前,教师与学生身份不相同,地位不平等,教师不会与学生“共同遭遇”班规的规定。 再者,班规在功能价值上片面追求管理效能。教师为了实现整齐划一的班级管理的外显效果,不惜采取“体罚”、“变相体罚”甚至“罚钱”的方法来维护班规的权威。这些极端的方法在短期内便实现了班级的平静与有序,却完全背离其德育功能,道德教育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难以在短期内见效,加之应试的压力,老师在班规实践中便不看重甚至放弃这一教育的任务。 二、班规中德育价值缺失的原因:基于教师角度 一方面:教师由于对班规片面理解而忽略其德育价值。目前不少教师对学校中的纪律价值存在着片面的看法,比如,仅仅将纪律理解为维持教育和教学秩序的手段,而为此制定出一套惩罚、禁止的措施。教师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们是学生纪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学生是纪律的遵守者。在纪律面前,教师不仅不与学生平等还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身份。教师为了维持班级的正常秩序,实现其班级班级管理的目标,根据个人的意志制定各种各样的学生纪律、班级规范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以至于班级中的规范之多达到事事有规矩,处处有规矩,德语论文题目,时时有规矩的局面。班级内遵守班规的学生在老师的眼里便是好学生,反之便是跟老师过不去的违纪学生。在课堂上,德语论文题目,学生即便对所学内容感到索然无味也得要坐得住、听得进(至少表面上),使学生能和老师保持一致――即便有不同的意见。班规由此演化为推进学生管理工作四平八稳地滚动下去的手段,这种带有强制性质的手段唯一的目的就是使教师更容易整齐划一地完成其任务。 另一方面:教师出于多方面原因而主动回避班规的德育价值。首先,社会传统教育价值取向偏差对教师教育观念的作用。在社会传统教育价值观念的作用和要求下,学校对教师的要求就是对学生的教育只重视学生智育的培养,轻视学生德、美、劳、体的发展。学校、社会、家长重知识轻能力、重教学轻教育的态度暗示和强化了学校学生纪律的管理功能,这意味着学生的一切扰乱教学活动的行为都将受到学生纪律的管制。在这种情况下,班级规范充分履行其工具价值,甚微发挥其德育价值。其次,教师对职业的态度对其进行学生管理和教育的作用。一直以来人们在赞扬教师的伟大、无私和奉献的同时却淡化了对教师作为一个普通人和被管理者身份的关注。由于教师职业的特点使然,他们工作的时间之长,耗费的精力之大是其他职业不能相比的,教书育人的劳累、学校管理者的制度约束、学校以升学率、学生成绩作为对教师评价标准的工作压力、物质待遇偏低带来的经济压力、文化传统对教师职业的社会期望带来的精神压力等方面都造成教师对自身职业的倦怠。教师职业倦怠直接导致了教师对工作热情的消减,对学生教育的敷衍,在学生纪律教育中只会履行管理义务,而懈怠其育人的责任。 三、如何实现班规的德育价值 中小学班规中德育价值的缺失导致学生“遵守”纪律完全是靠外力的强制,并不能持久地遵从纪律。他们害怕的是惩罚,怨恨的是教师,反感的是约束,缺乏认同和反思,更谈不上内化和超越。因此,只有重新拾起学校学生纪律的育人价值,培养学生认可和内化合乎群体的纪律精神,才能为学生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提供可能。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为重塑学校纪律中的德育价值探析对策。 首先,教师要转变对学生纪律的认识。在我国中小学中,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大多对学生纪律有片面的理解,认为学生纪律或班级规则都是由教师制定和执行的,遵守纪律对学生而言更多的体现了一种外力的强制,教师可以转变纪律自上而下的制定和实施,同学生一起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约定而成,教师要应成为遵守纪律一员。学生集体民主约定而成的纪律中教师和学生都既是这种民主约定的纪律的制定者,也是纪律执行的监督者,教师与学生在纪律面前体现了共同遭遇的纪律精神。教师也不能随意取消或者修改规范,他也必须去适应规范的要求。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教师才能唤起一种感情,在倡导和践行民主精神的当今学校里,这种感情就会成为公共良知的基础。 其次,教师要摆脱传统教育价值观念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基础教育的目标已由“人才”转为“公民”,应试教育模式下培养的高分低能的学生走出校门却无法在社会中立足,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当前,随着素质教育在全国各地强有力的推行,学校和教师应摒弃传统教育价值观对他们的不利作用,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人才。学校学生纪律中渗透着对学生德育的价值,学校和教师在应用纪律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同时不能忽视对学生权利和利益的维护,所有有道德价值的纪律都是有效的,并且使学生能从学校纪律教育中理解群体中纪律的精神,从而由他律转为自律。 再次,教师要改变自身对职业的倦怠。教师职业倦怠现象需要全社会对教师的共同关注,国家要提高教师的物质待遇以减少教师经济上的压力,学校要创造宽松的教师管理制度和科学的评价体系以给予教师一个自由的舞台,教师更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并充分认识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书育人的有限年月将对学生一生带来无限的作用,教育不是一个生产没有生命产品的加工产,教师也不仅仅是传递有限知识的教书匠,教师职业培养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学校和教师给予这些生命的不是仅仅是走向社会所需要的基本的知识技能,更要有社会在群体中生存、生活所必需的纪律精神。 参考文献: [1]【法】爱弥尔・涂尔干.道德教育[M].陈光金、沈杰、朱谐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2]孙启民.课堂纪律与课堂教学[J].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学版),1999(2). [3]陈桂生.“纪律教育”引论[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