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因具有较高的全球化水平而成为全球化中的重要角色。新世纪以来,一系列全球化事件对德国的经济、内政、外交和文化等诸多方面产生了具有冲击性的作用。无论是世界反恐运动,还是全球经济危机,德国都依托其特征鲜明的党政制度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作出了堪称典范的应对,并取得了为人称道的积极效果。文章从多角度、全方位考察并略论德国应对全球化的做法与经验,总结探索德国对全球化的复杂情感,从中提炼出成功要诀和启示:凡事立法先行、政府有限干预、尊重现有制度框架、重视独立知识分子的影响。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全球化;德国;启示 【中图分类号】D73/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7)06-0111-05 在德国,由于隶属的利益集团不同,对全球化的认识与判断也略有不同。总体来说,德国政府和雇主阶层的立场比较接近,都认为德国是全球化的受益者,因为德国本身的产业结构在全球化的大框架下可以实现更优的效益。而对德国公众和学界的部分意见领袖来说,在情感上他们对全球化还是存有一种悲观情绪。尽管他们承认德国的社会福利和开放的经济密切相关,但他们又认为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并不能在德国社会内部以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很多人担心全球经济转型的速度太快,德国部分产业部门的外迁将会造成德国国内就业市场的紧张,进而作用到他们自身的社会福利待遇。所以,联邦银行的Remsperger教授将之归结为德国人对全球化的“混合式情感”。尽管这种情感是五味杂陈的,德语论文网站,但都不可否认德国已完全融入全球化的事实。 一、德国在全球化中受到的作用 (一)全球化事件之一:美国“9·11”事件后的全球反恐运动 美国“9·11”事件发生后,世界反恐联盟迅速建成。德国前总理施罗德曾表示愿意向美国提供一切支持与无限声援。一改二战后在军事行动上的谨慎态度,德国开始在宪法框架内尝试更积极地参与反恐运动,以树立其欧盟核心国家的形象并承担世界大国的国际责任。在积极参与反恐运动的同时,德国人开始意识到一个开放式的国家与社会更易受到恐怖主义的袭击,自己的社会体制和文化传统在应对恐怖主义方面存在着先天性的不足。由此,德国开始反思并调整其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安全的观念与政策。作为法治国家,德国首先着力于国内反恐法学的改革。在这个过程中,德国较为出色地解决了在维护宪政民主基本价值的基础上,对国际恐怖主义进行有效打击和预防的问题。这使德国人的解决方案有别于美国的“反恐战争模式”和英国的“紧急状态模式”而成为反恐领域内的典范。除去在法学制度上预防和遏制恐怖主义,德国还从文化层面反思恐怖主义发生和发展的根源,进而极力倡导并推进跨文化交流和对话。这种较之战争等强硬手段更柔性的沟通方式,为在更深层次上根本性解决恐怖主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球化事件之二:2017年以来的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导致各大银行流动性严重匮乏。高达47.2%的经济对外依存度使德国受之作用严重。德国2017年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同2017年比较下降了4.7%,成为联邦德国自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经济衰退。考虑经济衰退对就业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当时各界普遍预测在2017年德国的失业率将会飙升到10%左右,失业人数会达到440万。但德国经济在2017年的实际表现却出人意料的优异,除去实现了德国20年以来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最高增长率外,失业率不升反降为7.2%,甚至还出现了就业的“小高潮”。令人惊叹的是,上述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并非偶然加意外,2017年德国经济增长势头得以平稳延续,而且德国这种在危机中创造的类似经济奇迹的好成绩是在极低的通胀率之上取得的。德国的消费价格指数2017年仅上涨0.4%,2017年升至1.1%,但这仍低于欧盟规定的2%的警戒线。根据上述数据,可以得出大致的结论:德国经济受到了金融危机的严重作用,但其经济体系并未遭受根本性的破坏。 (三)全球化对德国的作用:劳动力市场和移民问题 德国的就业水平在新世纪以来并没有因全球化而出现大的波动,可相对其他欧洲国家来说,德国劳动力市场的状况却逐渐变得有些糟糕。不过,联邦经济部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并没有将之直接归咎于全球化,他们认为,尽管一些欧洲国家必须接受全球化对其劳动力市场的作用,但很明显他们的失业率是低于德国的。对德国来说,劳动力市场的状况一直就是政府经济政策的最大挑战,而全球化只是加大了政府在这方面的行动压力。全球化意味着对外经济框架条件的改变,它要求德国国内相应的经济部门采取应对方法,其中,劳动力工资和工资结构的灵活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德国因此开启了劳动力市场改革。 在21世纪以前,无论是德国政府和各大政党,还是一般的普通民众,都不承认更不接受德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进入21世纪以后,德国政府已开始转向,逐渐修正其在政治上对这个现实拒绝的态度,开始尝试从法学意义上承认德国作为非典型移民国家的社会事实,并对相应的移民政策和社会政策作出调整。 (四)全球化对德国外交的作用:“外交全球化” 德国“外交全球化”的提法最初见于1995年德国时任总统Roman Herzog在德国外交政策协会成立40周年庆祝会上的演讲。两德统一后,德国国际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德国开始在外交上采取越来越明显的进取性姿态。1998年,红绿政府上台伊始便正式提出外交政策“正常化”问题。同时,德国还开始公开宣示自己的国家利益,强调该利益必须在外交政策中得到体现。在新世纪历经两次政府更迭后,德国在外交政策上并无实质性变化。提出“外交全球化”和承担更大的责任,表明了德国外交政策在二战结束后的重大转折,其实质就是要争做世界政治大国。 (五)全球化对德国经济的作用:全球化的受益者 作为多次连冠的世界第一出口国,德国经济当然应该是全球化的受益者。全球化时代来临后,就更加促使德国经济向国际化的方向调整。德国国民经济的开放程度以及社会生产的进出口比例关系就反映了这个发展趋势。从1995年起,10年间德国的开放程度从50%提升到了75%。同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德国的出口份额在G7国家中也处在不断增长中。全球化对德国有利的一个证明是,新兴工业国家的出口在世界市场上与德国具有互补性,就如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一样。 (六)全球化对德国文化的作用 据欧盟委员会在2017年进行的一项对于德国文化是否受到全球化威胁的问卷调查显示,德国公众认为绝对是威胁的占9%,基本是威胁的占20%,基本不是威胁的占44%,绝对不是威胁的占21%,回答不知道的占6%。由此可见,在本国文化与全球化的关系上,德国的主流民意对全球化持基本肯定的态度。从事实上说,全球化对德国文化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美国文化对德国传统文化的作用和冲击。无论是德国政府,还是民间社会,尽管都曾做出各种努力来保护本国的传统文化,但美国文化的作用和渗透已经成为无可争议的现实。最为明显的例证就是德国各大电视台频繁大量播出的好莱坞影片。当然,这与美德之间在主流宗教和意识形态相类似有着密切关系。除去美国文化,以土耳其移民为代表的伊斯兰文化也对德国文化在传统上的单纯性形成了作用。不过这种文化作用还是相对被局限在土耳其移民的社区范围内,既没有对德国文化造成大的冲击,也没有实现文化之间的必要的融合。 二、德国应对全球化的主要做法 (一)与美国有限合作,依法反恐 树立欧盟核心国家形象,与美国进行有限合作。德国在积极参与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中树立了其欧盟核心国家的形象。在反恐运动中,德国极力推动相关问题在欧盟框架内解决,力争欧盟在反恐问题上有统一的立场。关于和美国的合作,德国一方面对美国的反恐立场表示同情和支持,另一方面又对美国滥用战争手段表达了激烈的反对。德国参与反恐,是以本国的国家利益为基点,与美国保持有限度的合作。 努力缩小打击面,争取最大限度的民意支持。将打击恐怖主义与解决宗教矛盾区别开来,强调使用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完善相关法学框架,强调依法反恐。基于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和欧盟的《打击恐怖主义的框架决定》,德国启动相关法学的修改程序,以履行有关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的法定义务。采取修法的形式来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是德国宪政制度的独特性所决定的。因为按照《基本法》。德国政府被禁止实施战争。关于宣告和实施“防御状态”,《基本法》也设定了极端严苛的前提条件。同时,《基本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也使德国无法比照英国采用宣告“紧急状态”来应对恐怖主义。 从事后效果观察,德国努力将反恐限定在现有法学框架内的稳健做法颇值得称道。修法后发生在德国境内的连续几起反恐案件,都充分证明了德国修法在具体操作中的正面效果。而美国模式直接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英国模式也因差强人意的效果不佳而广受批评。如何在保证不冲击宪政制度的前提下,有效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德国寻找到了相对最优的依法反恐的答案。 (二)应对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做法和效果 德国能够在金融和经济双重危机的冲击下,几乎做到全身而退,而且取得较好成绩,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功不可没。德国在选择克服危机的总体战略上对该体制有相当程度的制度依赖。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制度以实现“全民福利”为基本目标,强调经济秩序要以自由市场机制的调节为主,反对任何垄断形式存在,倡导国家必要的有限干预。既反对“市场万能”的自由放任,又反对“全能政府”的国家干预;既保障私人公司和私人财产的自由,又限制资本的某些权利。 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德国采用世界上最严厉的《反限制竞争法》来规范竞争秩序。这为德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中产阶级的形成。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德国中小企业和稳定的中产阶级是德国抵御经济危机侵袭的中坚力量。 20世纪70年代以前,西方发达国家大都是以凯恩斯主义为基础,追求两大目标的实现,即在充分就业条件下实现经济均衡。而在德国,通过《促进经济稳定与增长法》,将上述目标扩展为经济持续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四个目标,即所谓的宏观调控“魔力四边形”。对于具体的目标选择,德国将物价稳定和充分就业置于经济增长之上。在保障社会基本福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政府财政收支平衡,反对赤字财政。同时,维持物价稳定是历届德国政府都不敢忽视的最具优先地位的调控目标,因为在德国历史上曾两次遭受恶性通货膨胀,民众对此非常敏感。各政党为获得选票,就必须保持物价稳定,否则就有失去执政权的危险。为使上述政策和准则得以顺利实施,德国还成立了政府景气委员会、财政计划委员会和宏观经济发展评估专家委员会等机构。这些机构保证了联邦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金融危机爆发后,德国先后通过了一项金融救市计划和两套经济刺激计划。出台金融救市计划的目的是稳定银行系统和金融秩序。对此,联邦议会通过了《金融市场稳定法》。该法主要授权驻地在联邦银行的公法机构金融市场稳定局掌管一笔救助基金。金融市场稳定基金采用联邦特种基金的形式,其支出并不直接被列入联邦预算。作为《金融市场稳定法》的辅助法规,联邦政府还在同期颁布了《金融市场稳定基金法实施规则》。 应时任联邦经济部长古藤伯格的建议,德国成立了评估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就超过3亿欧元的担保和1.5亿欧元的贷款出具专家意见。此外,评估委员会还可就部分具有准则意义的融资案例给出评判。同时,德国还成立了由国务秘书领导的督导委员会,专就资金的发放作出决定。评估委员会在作评判时也可以其他专家顾问和咨询团队的意见为依据。提交给评估委员会的申请还要由普华永道企业进行经济性审查。在一项对于贷款的申请提交后,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还要再次进行审核。此外,关于超过3亿欧元的公司资助联邦议会还保留了审批的权力。同时,面向公司的资助发放亦要取得欧盟有关主管机关的同意。 事实上,虽然德国政府提供的国家担保数额巨大,但因相关手续严苛,成本较高且需要银行自行申请,故国家担保的使用率并不高,在实际上也没造成相应的财政开支。德国政府对银行的救助不是无偿的,接受国家资金援助的金融机构,按规定必须在6个月内偿还并支付10%的利息,德语论文,其职业经理人的年薪亦须限定在50万欧元以内,年终的分红亦被禁止。 联邦德国在2017年出台了第一套经济振兴计划,其目的是通过强化增长来保证就业。其主要方法包括:在全德范围内扩充专门针对年龄偏大的工人和低技术工人的培训项目,通过在职培训使其免受解雇威胁;在各地劳动服务局内增设1000个中介机构,以改善求职者的信息获取条件;实施短时工作制,规定受困于金融危机而不得不减少生产的公司可采用短时工作制度纾困,这些公司仅需支付给工人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可,其余部分由国家给予补贴。根据联邦劳动服务局的调查,这项政策为稳定就业作出了突出贡献。第一套经济振兴计划还包括: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可得到一笔额度最高为150亿欧元的特种基金;允许公司加速提现折旧;加速实施急迫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追加投资额度为5亿~10亿欧元;加大对地方的资助力度,改善区域经济结构;其他减免税收和对中小企业的扶助方法等。 第二套经济振兴计划在2017年由联邦制定,其目标是为了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作用并克服在2017年和2017年冬春之交时出现的严重的经济衰退。其主要决议是:加大公共部门的直接投资,投资重点是教育领域和公共基础设施领域;通过简化公共采购法来加速投资;通过针对德国经济的信贷和担保计划,由德国经济基金负责实施;在全德范围内扩展出口融资;推动创新,增加对中小企业创新项目中对于研发计划的资助额度,并且该项目开始向雇IT 1000人以下的公司开放;大规模扩建宽带网络和由无线支撑的高速网络;以旧换新的汽车置换补贴,调整汽车税的相关规定,鼓励促进在电动汽车领域内以运用为导向的探讨;调整所得税,使一些中小企业从中获益;补贴法定医疗保险;增加与家庭和儿童有关的福利;引入新的债务限额规则。 事实上的各项经济指标都已证明德国在应对这次危机中所采取的方法是有力且得当的。德国虽然也推出了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但是在保持相对较低通胀率的前提下,很快就恢复了经济增长。失业率并没有因为危机而上升,相反还出现了就业高潮。增长率和就业率都达到了史上最好水平,这不能不说是德国在全球化时代创造的另一经济奇迹。 (三)创造担保国家理念,打造高效低耗政府 伴随经济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德国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功能和影响也发生了变化,这首先体现在《基本法》的修正之中,确切地说是《基本法》第87条。该法条是担保国家理念的具体体现,它明确规定在邮政和电信领域自南化的过程中,国家必须承负担保责任。有关公共服务的履行责任和担保责任的分离,使国家开始有了更多精力承担其核心义务,即确立市场规则和规范市场行为,而不像以往对所有微观的经济活动都“事必躬亲”。政府的角色将更多是协调者而非控制者,是掌舵者而非划桨者,是公共品的提供者而非具体的生产者。 红绿政府上台伊始便提出“活力国家”的口号,借以取代联盟党提出新自由主义色彩浓厚的“瘦身国家”。与联盟党推行的“去管制化”、民营化和大幅削减社会福利政策不同,红绿政府在最大限度保持瘦身国家的效率优势的基础上,尝试在政府治理策略中引入社群主义的合作思想并逐渐恢复国家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规制功能。伴随“活力国家”政策的实施,一种在事实上的公、私部门和公民个人之间新型的责任分配逐步形成。在新世纪政府更迭后,无论是黑红联合政府,还是黑黄联合政府,在实质上都没有改变红绿政府的施政策略,即在政府治理中贯彻担保国家的理念。其具体方法主要就是大力推进公私合作制。这时,一个“全能”的政府被打破,政府从自己不该涉足的领域退出,还政于民。政府机构变得小而精干,且具有足够的灵活性。政府集中精力于核心领域,故履职会更充分,功效会更突出,而相应的预算却会大大降低。私人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既可以及时弥补因公权力退出而留下的空白,又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实现官民互动,避免了不必要的“博弈和消耗”,进而带动整个政府治理水平的提高。 (四)移民政策的新变化 全球化时代,保守陈旧的德国移民政策已不适应人才竞争的时代要求。为了提升德国的国际竞争力,德国前总理施罗德倡导实施绿卡制度,主要发放对象为计算机和软件专家。他在要求放宽IT人才入境德国条件的同时,还呼吁允许完成了学业的外国留学生在德居留。由于德国社会的保守势力强大,朝野各党在进行多番争论后,才在2000年勉强通过了一项从属于《外国人法》的《人才签证条例》,该条例严重脱离实际,出台后即遭诟病。在德国人口数量减少所带来的社会危机和专业人才匮乏所造成的国际竞争力下降的双重压力下,德国政府终于在移民政策的问题上艰难地向前迈进了一步。2004年德国《移民法》出台,这标志着德国开始尝试承认自己是移民国家的现实,该法的通过在德国的移民政策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五)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传播德国经验和价值 面对全球化对本国文化的冲击,德国政府采取的策略是:在国内加强对传统文化保护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努力将德国文化加载到全球化列车上,将对外文化交流视为德国“外交政策的支柱”。其主要表现是:全力为文化对话提供空间,增进文化间的理解和信任,目的是为建立国与国之间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理念被德国外长韦斯特维勒在2017年概括为:“在全球化时代,德国的对外文化教育政策是赢得伙伴,传递价值,维护利益。”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德语学习是该政策的核心目标,因为德语的普及将会加强德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区位优势。积极对外开展教育合作是该政策的基石,其中,为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德国侨民在当地提供本国的国民教育或建立德语学校是重中之重。除此之外,与各国地方政府合作,在当地学校开展德语教学和德国国情教育也是工作的重点。 在世界范围内支持科学与探讨也是德国文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最主要的是吸引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到德国从事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对此,仅在德国政府方面每年提供的经费支持就在4500万欧元左右,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和洪堡基金会每年资助和支持的外国学者和学生约计4万名,这些投入在保证和提升德国科研水平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影响。 通过对外文化交流,德国政府极力将德国的形象打造为欧洲经济中心和世界科研重镇,在这方面,“德国年Deutsch-landiahre”项目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2017-2017年的“德中同行”和2017-2017年的“德国和印度:无限可能”以及2017-2017年的“德国和俄罗斯:共同创造未来”。在巴西举行的“德国年”项目也在筹划中。通过这些活动,德国的艺术和文化、核心价值观将在伙伴国得到最大限度的传播和推广。 三、德国应对全球化对中国的启示 (一)凡事立法先行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德国有深厚的立法传统。政府的一举一动,凡有必要立法的,必先立法,然后再在法学框架内解决相关问题。在应对全球反恐运动和全球金融危机以及贯彻担保国家理念和调整移民政策时,德国无不是通过有关方面的立法来求解。立法过程有诸多必经程序,在反复争辩和商讨中,较之一时冲动式的“拍脑袋”决策,往往会得出相对理性和成熟的方案,避免纯粹因为决策失误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而在法学框架内解决相关问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使行为人对自己即将采取的方法或行为有充分的合理的预期,有利于提升行动效率并享有必需的法学保障。 (二)政府有限干预 以应对金融和经济危机为例,德国政府始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准则。既采取了必要的经济刺激方法,又严格限定自己的投入规模、行为边界和时间长度。比如,德国的经济振兴计划实际投入的资金数量远远低于美国的救市规模。在救助资金用途上,德国都作了明确要求。同时,对任何应急性的临时举措都确定了清晰明确的退出时间和相关机制。这样在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调控影响的同时,又避免了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使经济复苏更主要依靠市场客观的自发力量,而不是政府主观的人为推动,从而把政府调控的副影响控制到最小。 另外,贯彻担保国家理念,强调国家不一定亲自履行公共给付,但可以承担保证给付的责任,也遵循了政府有限干预的准则。大力推行公私合作制,公共部门从传统领域大幅度退出,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也是德国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体现。 (三)尊重现有制度框架 德国推出新政策或新计划,都努力在现有的制度、政策或法学框架内进行适当的修补增删,而不是轻易就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这样,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持政策和规则的连续性;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比如,在第一套经济刺激计划中,曾有在全德范围内对低技术工人进行培训的安排,该安排就是在原来政府的培训计划上增设的,但总体上还属于原来劳动部门的工作框架,并非设立全新的项目。同时,德国政府在确定应对方法时。都尽量采用已经使用过的,效果已经得到证明的成熟方案。比如,短时工制度就是德国早有的、相对成熟的调控手段。在确定救援资金分配方案时,一般也是在现有法学框架内,沿袭过往的分配准则,因为这些分配准则早巳为各联邦州所接受。如此操作,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遭受不公的质疑,而且行动效率也很高。又如刺激计划中的很多项目都是在危机爆发前就已经存在,对这些项目追加资金或其他形式的投入,可以避免重复建设,还可以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重视独立知识分子的影响 德国在出台很多政策或法学之前,一般都要委托独立的专家团队做调研并给出专家意见,在决策时,这些专家意见将是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作为政府最高级的公务员,德国的教授一般都有丰厚的薪金收入和崇高的社会地位,经济上的独立和极高的自我期许,使德国知识分子可以充当国家和民族的良心和智者,他们一方面从专业的角度对政府决策给出合理化、科学化的建议;另一方面,还从独立知识分子惯有的批判立场对政府政策和行为提出批评,为弱势群体说话,为普通民众代言。难能可贵的是,德国政府有尊重知识分子的传统,非常重视知识分子在政府决策中的影响,这使德国的很多政策和法学在发布后都显示出严谨到无懈可击、精细到穷尽可能的特点。这也是德国多项制度设计在全世界都堪称典范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