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欧盟最大、全世界第四大经济体和全世界第二大出口国,德国不仅在经济和工业上傲立全球,在教育领域也起着表率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德国工业的迅猛发展,职业教育也得到高度重视。在德国独特的职业教育模式培养下,一批又一批高技能人才被输送到不同的行业领域,发挥着各自的优势。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高职院校 谈到德国,大家脑海里自然会浮现奔驰汽车、西门子、贝多芬、马克思和恩格斯等。德国高度发达的经济和精湛的制造技术闻名世界,德国制造往往是完美质量的代名词。 一、德国的职业教育 德国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科研与创新的国家。德国共有16个联邦州,受德国历史和联邦制度的作用,16个州在许多方面,尤其是在文化教育领域享有充分的自治和自主权。联邦政府在教育领域的权利有限,各个州在德国宪法的范围内独立管理其学校教育事业,这导致各州间的教育发展各具特色。 (一)德国职业教育的特点 在德国,基本上所有职业学校都是由国家办的。“双元制”(也称双轨制)是德国实行职业教育最主要的特点,也是德国职业教育领先世界的关键。“双元制”其中一元是公司,另一元是职业院校。接受“双元制”教育的学生必须先找到愿意聘用他的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和培训合同后,由公司派往职业院校进行学习。学员一般每周在公司里接受2~3天的实践教育,在职业学校里接受3~4天的理论教育。在培训学校的第一年,学生要接受职业基础教育,后两年主要是专业技能培训。每周只有三天的理论学习,另外的时间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还能获得公司发放的每个月300-600欧元不等的生活费。接受“双元制”教育的学生更侧重于实际动手能力,从操作中掌握专业知识。这种学校-公司两个施教主体的教育模式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专业人才,德语论文范文,也是使“德国制造”成为代表完美质量的专有名词的强有力支撑。这一教育方式现在也被奥地利、瑞士等国家效仿。 (二)德国高标准的教师要求 德国对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十分重视,对教师的学历的技能要求都很高。进门难,要求严,待遇高是德国教师的主要特点。在德国,教师是一种独立的、专门化程度极强的职业。不管是从事普通高校教师职业还是职业教师职业,都必须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要获得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正规的大学毕业之后,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取得教师实习资格,再经过两年的实习,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从事职业教师职业的在进入教师实习期之前,还必须在公司进行不少于一年的实习,这样能更深入了解学生未来工作的坏境。整个培养期间,教师不但学到了专业知识,师范知识,又多次经历了实践和实习的锻炼,为今后的执教生涯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德国各联邦州的法学也规定教师在执教生涯中还要不断接受新知识和新规范的继续教育,保证教学能力的不断提升和教学知识的不断更新。 二、德国职业教育带给我国高职院校的启示 (一)民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德国法学并没有统一各个联邦州的教育管理制度,16个州的州政府可根据自身不同情况制定各自的教育管理制度,由州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经费基本由州财政拨款。德国的学校基本上都是公立的,学生可以免费就读,即便有少数收费的学校,也仅收取很低的费用。德国民主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体制极大程度的鼓励了学生的学习动力。 (二)注重职业师资队伍建设 在德国,成为一名职业教师极其不容易。不仅要经过长时间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要具备公司实践背景。成为一名合格的职业教师后,工作量大多很重,每周的课时均达到24-35学时,此外还必须注重水平提升进行继续教育。而我国的大多数高职院校教师都是大学毕业后分配来的,缺乏公司工作经验,教授学生的大多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实际技能培训中教授的专业知识也大多不能与行业信息的更新速度同步。因此,高职院校因注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最好能设立专项经费,对专业教师进行实践技能的培训,或将教师派送到相关公司进行专业进修,同时鼓励专业教师加深与公司的联系,通过熟悉学生实际将面临的就业环境来调整教学形式。 (三)教师应该更加关注教学效果 与中国的高职院校教师相比,德国的职业院校教师更关注教学效果,而非教学的外在形式。他们更专注于学生的学习效果,而不是在编写教材、制定培养目标、人才方案等环节上花过多的精力。德国职业院校的教师在教学时更侧重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能力、学习措施和和动手能力也是其培养的侧重点。德国实行小班化教学,每个班人数最多二十人,有利于老师和学生面对面交流,也有利于个性化设计,教师可以关注到每个学生,学生上课的注意力自然能集中。我国的高职院校教师应该将侧重点从各类教学文件的编写上转移到对学生的个性化培养上,在教学理念和教学措施等方面都需要进行革新,尽可能的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增加与学生互动,掌握学生个性特点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当然,班级人数太多是无法对教育质量有保障的,因此高职院校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班级人数。 (四)加强校企合作 德国的“双元制”教育中公司直接参与施教,承担着学徒实践技能培训的主要部分。而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停留在解决实习和就业的较浅层面上。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学规定约束公司有义务承担或参与职业教育,因此高职院校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大部分处于被动状态。目前中国高职院校普遍缺乏畅通的信息渠道,大多数是凭自己的合作关系主动去寻找或者说服合作公司接收学生实习。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属于劳动密集型公司,把实习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招工时只需要普通或一线的员工,给出的工资待遇也极低。很多学生对自身能力的认识不够准确,眼高手低,不愿意在一线工作,就业流动性很大,强调自我,不愿意受约束,不愿意签订就业合同,诚信度不足等问题导致公司不敢花力气进行培养。同时全社会对职业教育不够重视,公务员,德语论文网站,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一般都将高职院校毕业生排斥在外。综上所述,学生缺少实习场所已成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一个难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我国应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或法学加强公司和高职院校之间的合作,鼓励公司资助学校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或直接在公司内设立实践教室,接收高职院校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总结经验教训,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公司直接参与或指导学生的技能实践和毕业实习。高职院校可以承担公司相关的技术研发项目,定向培养学生参与到研发或项目管理等领域,为公司输送高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熙.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概览[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 [2]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探讨:理论、实践与创新[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 [3]曲学勇.我国高职教育管理的近况略论及改革建议[J].职教论坛,2003(15). [4]周丽华.李守福公司自主与国家调控--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社会文化及制度基础解析[J].比较教育探讨,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