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所谓的“信息化”的一种新的社会现象从本质上改变传统法制社会的许多要素.其中,通信网络的发展不仅把人类居住的偌大的星球缩小成一个小小的地球村,而且在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略)领域孕育了叫做“数字化革命”的社会现象.这种通信基础结构的发展带来了人类信息沟通以及交流方式的变革.而目前人类利用电子手段进行信息,文件交流的网络商务.而网络商务产生网络(略)间是指网络连接的电脑发送、接受信息和E-mail的看不见的活动空间.网络空(略)问题是因网络空间这一特殊性而产生的新现象,因此既有规制现存法学制度的部分,也有附加新的构成因素或制定新法学的必要性.
为规律由于电脑和网络为基础的因特网普及而形成的,网络空间里发生的法学关系,研讨网络空间里研讨的法学问题即电子文件、电子商务、电子署名的法学效力.
(略)论的部分,探讨了网络空间的特点(略)意义、电子文件的特点、电子文件的法学效力、电子文件的证据能力问题、提出电子文件的证据措施、电子商务的意义、EDI及CALS的区别、电子商务特点、电子商务必要条件、电子商务分类、有关电子商务的外国的立法例子及韩国电子商务基本法、有关电子商务保安问题等等... 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