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两国职业教育法的内容比较及启示[德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德语论文 责任编辑:茜茜公主更新时间: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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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微观视角对中德两国职业教育法的具体内容进行比较探讨。主要从职业教育目标、职业教育主体、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监督、职业教育保障等维度进行分类略论。从中获得的启示,包括立法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明确公司行业等主体的权责利、统一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构建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体系、加强职业教育的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保障机制。

【作者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关键词】
【基金】:
【分类号】:G719.1;D912.1
【引言】:

目前,国内对于中德两国职业教育法的比较探讨,主要是从两国的法学体系、立法过程、发展轨迹等宏观层面进行略论,较少全面地从两国法学的具体内容比较探讨。因此,本文试图从微观的视角对两国法学具体内容进行比较略论,以期找到一些启示,为我国现行《职业教育法》的修改提供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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