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融资租赁在德国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这一新型融资手段为德国战后重建及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相比之下,中国融资租赁的历史还相对较短,上世纪80年代融资租赁才刚刚传入我国。在中国融资租赁发展初期,各方没能充分理解融资租赁与实体经济的真正关系,德语论文题目,把融资租赁仅仅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信贷手段,甚至对其按照“金融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从而导致融资租赁业务脱离实体经济而无序发展,并最终造成上世纪90年代中期融资租赁行业爆发系统性危机。
从税法角度讲,合理的税收结构能够理顺融资租赁行业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并促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德国税法在此方面颇有建树。本文通过文献调查法和比较探讨法,充分略论、比较中德两国流转税和所得税税法在融资租赁方面的差异,并得出结论:税法应当使得融资租赁充分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产融结合。
本文第一章着重略论了中国融资租赁相关税法的内容。首先,本文简略介绍了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历史与近况以及在此期间相关税法的演变过程。其次,本文通过文献调查法发现,中国税法对融资租赁的定义比较宽泛,德语论文题目,实务操作中主要参照会计原则对租赁物入账权的判定标准。这也就是说,中国税法主要通过判断租赁物的风险报酬是否已经转移给承租人,进而来判断该交易是否属于融资租赁。第三,本文根据时间顺序,分别阐述了融资租赁与营业税及增值税的关系,包括计税基础、适用税目、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税收特别方法(优惠政策)及相关争议点等。
本文第二章着重阐述了德国融资租赁相关税法的内容。首先,本文简略介绍了德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历史与近况以及在此期间相关税法的演变过程。其次,本文详细介绍了德国特有的“经济所有权”概念极其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具体应用。租赁物的经济所有权归属,是探讨德国税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它对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具体适用具有重要作用。第三,本文通过文献调查法,详细阐述了融资租赁与德国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关系。第四,本文介绍了德国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的投资优惠政策。
本文第三章着重通过比较探讨法,略论比较中国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在融资租赁领域的差异,并提出对完善中国融资租赁相关税法的建议。
【关键词】:融资租赁 税法 比较
摘要4-6 Abstract6-8 目录8-10 第一章 中国融资租赁相关税法10-18 第一节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概况10-11 第二节 中国税法对融资租赁标的物入账权的判定11-12 第三节 中国融资租赁相关税法的主要内容12-15 一、 租赁与营业税12-13 二、 租赁与增值税13-14 三、 适用于租赁业务的相关投资优惠政策14-15 第四节 中国融资租赁相关税法的主要争议点15-18 一、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流转税问题15-16 二、 租赁业务的增值税税负过高问题16-18 第二章 德国融资租赁相关税法18-43 第一节 德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概况18-20 第二节 德国税法对融资租赁标的物入账权的判定20-27 一、 动产全额(摊销)融资租赁下的入账权21-24 二、 动产部分(摊销)融资租赁下的入账权24-27 第三节 德国融资租赁相关税法的主要内容27-41 一、 租赁与增值税27-33 二、 租赁与营业税33-39 三、 适用于租赁业务的相关投资优惠政策39-41 第四节 德国融资租赁相关税法的主要争议点41-43 一、 对动产租赁物的入账权的争议41-42 二、 对营业税加计条款的争议42-43 第三章 中德两国融资租赁税法的进一步略论43-50 第一节 流转税异同略论43-46 一、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涉及的流转税异同43-45 二、 流转税基本税收要素的异同45-46 第二节 所得税异同略论46-50 一、 有形动产租赁物的入账权异同46-48 二、 税种异同略论48-50 参考文献50-52 在读期间的学术论文与探讨成果5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