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监事会制度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一波三折,它的发展历程没有完成立法者赋予它的历史使命。溯本求源,我国企业法制度关于监事会的组织设置、职能划分、监事会具体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的规定都还有待提高。本文以德国监事会制度的最新发展为视角,对我国企业法中监事会制度的这些具体方面提出了建议。
【作者单位】:
帕绍大学;南京大学法律院; 一、引言和英美法系相对应,德语论文,我国在民商法体系上基本沿袭了大陆法系的立法思路。在企业治理方面,企业法在制定之初就十分明显地沿袭了大陆法系的思路。按照德国监事会制度的最新发展及对中国监事会发展的启示我国《企业法》的设计,我国实行的是“三角制”的治理结构,在股 ,德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