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审判是我国惟一以法学手段控制国家权力的制度 ,是目前司法制度中最亟待变革的部分 ,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体制可由此而始。德国行政法院制度独立性的基础及内涵以及其司法制度的理念对我国的司法改革极具启示性。就我国近况而言 ,德国式的行政法院模式是更有助于确立司法独立的选择模式 ,因而建立独立的行政法院 ,可为司法独立的首要步骤。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近年来法律界对司法改革讨论的广度和深度为前所未有 ,对现行制度进行略论和司法改革的目标设定亦可谓是众说纷纭。较为一致的看法集中在改革的目标上 ,认为我国应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体制。①从学者们的略论中不难看出 ,独立、公正的司法体制与现有体制之间的差距不可谓不远 ,德语论文,德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