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准则及其在文学批评中应用的优势》-德国文学论文范文 摘要:对于《简述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准则及其在文学批评中应用的优势》的德国文学论文范文:本文简单论述了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过程和基本准则,并阐述了将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用于翻译批评的优势。 关键词:德国功能翻译理论;文学翻译批评 1.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 功能翻译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德国,此学派杰出的贡献者为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威米尔(Hans 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赖斯1971年出版作品《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她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标准之一,提出把翻译行为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批评的新模式,从而形成了功能翻译理论的雏形。因此,从一开始功能翻译理论就是翻译批评理论。后来,赖斯的学生威米尔彻底摆脱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创立了功能派的基本理论: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即翻译措施、策略、内容的选择由译文预期目的和功能决定。曼塔利建立了行为翻译理论。而后,20世纪90年代初,诺德对所有理论进行了系统梳理,写成了《目的性行为--—析功能翻译理论》一书。此书系统地概括了整个理论,并针对功能理论的不足提出了忠诚准则,完善了功能理论。她给翻译的定义如下:翻译是能发挥某种功能的目的语文本,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预期或被要求达到的功能得以具体化。(Christiane Nord1991:28) 2.功能理论的基本准则 目的论指出,“目的准则”是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准则,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的过程,结果决定措施。(Christiane Nord 1991:28)赖斯和威密尔认为目的准则是翻译的最高准则。除了目的准则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rule)。连贯性法则指译文必须与目的语文化和交际环境相一致,从而使读者易于理解和接受。忠实性法则是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存在语际连贯一致。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都从属于目的准则,而忠实性法则又从属于连贯性法则。如果目的法则要求原文与译文的功能不同,则忠实法则不再适用;如果目的法则需要译文不通顺,则连贯性法则不再适用。(仲伟合、钟钰1999:48)功能派还提出了翻译充分性(Adequacy)的问题,即:译文应当充分满足翻译要求,译文相当于某个特殊目的要翻译充分。除了目的准则以外,功能翻译理论的另一大支柱为“忠诚准则”(loyaltyprinciple),这一准则由诺德提出。仅以目的准则为依据,翻译可能会走向极端不忠实。为了弥补这一理论缺陷,做到对读者负责,诺德提出了忠诚准则。忠诚准则不同于对等论中的忠实,忠实是指原文与译文对等;而忠诚是指原文作者、翻译发起者和译文读者之间的多边关系,忠诚准则就是要力求这几种关系在译文中达到一致。(文军、高晓鹰2003:40)翻译有三个特性:目的性、交际性和跨文化性。功能翻译理论中的行为翻译论特别指出了翻译交际行为的互动性和文化传递功能。一部成功的译作不应仅是对原文语言的一种摹仿,而应该是一部传递文化、促进文化交流的工具书。原文与译文在接受环境、读者方面都不尽相同,因此,对原文中一些异域文化的特殊现象,译者应该作必要的阐释,如此更有利于译作实现其翻译目的。功能翻译理论意识到了文化的重要性,强调译本的文化传递功能,这对进行文学翻译批评有推动影响。 3.功能翻译理论用于文学批评的优势 功能翻译理论为翻译批评提供了全新的探讨视角,它使我们能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来评价整个翻译活动:目的准则和忠诚准则使我们可以从宏观上给译者、译作以总体的评价;忠实法则和连贯法则为译本微观细节的探讨提供了依据。它使翻译批评超越了以往“信达雅”、“直译”、“意译”层面上的机械对比,从而使翻译评论者可以从更宏观、动态的视角给译者、译作更客观的评价。功能翻译理论超越了以往以译文对等或以译文是否完美为标准的狭隘评价译文的窠臼,突破了常规模式;它尊重翻译活动的客观规律,对整个翻译活动进行描述并略论,而不是强加给翻译各种各样的规定;它给译者制定最低度的标准,引导译者如何去做,而不是像传统翻译理论以最高限定标准为原则;它给译者更多主动权,将译者从“奴仆”的地位解放出来,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主体性;功能翻译理论把整个翻译活动放到一个宏观的空间中去,以目的准则和忠诚准则为原则,多角度、动态地略论译文更能给译文、译者以客观、系统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