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展历程及其各发展阶段中德国的影响略论[德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德语论文 责任编辑:茜茜公主更新时间: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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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欧债危机,非但没有动摇欧洲深化和扩展的一体化发展倾向,反而推进了欧盟各国的银行联盟和财政联盟的加速建设。二战以后的六十多年来,最初只有六个国家参加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已经发展为今天拥有27个盟国的世界最大的超国家政治经济联盟。这在世界其他区域性联盟的发展历程中是非常少见的。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略论研讨西欧后至整个欧洲日趋整合一体的原因,力图阐明德国作为欧盟最重要的发起国之一,在欧盟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发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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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欧盟;发展历程;德国;角色与影响
  一、引言:穿越历史风雨的巨人欧罗巴
  欧盟(全称欧洲联盟,英文:European Union;法文:Union européenne)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21年成立的卢比荷三国经济联盟。第战后的1951年4月,卢、比、荷、同法国、意大利及原联邦德国签订《巴黎条约》,次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1957年,六国又签订了《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产生。1965年4月,六个成员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1967年7月1日《布鲁塞尔条约》开始生效,欧共体也在真正意义上成立了,并以此向更多欧洲国家敞开了大门。在1972,1981,1986年的三次扩张中,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及葡萄牙六国陆续加入,形成了一个几乎包括所有西欧及南欧主要国家的多元文化大家庭。这位历史上曾经伤痕累累的欧罗巴巨人,1993年以她华丽的转身,赢得了全世界的瞩目:1993年11月1日,随着《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又称《欧洲联盟条约》)的生效,欧洲的一体化也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由一个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防务实体的方向发展,这意味着欧洲一体化在深度和广度上发生了质的飞跃。同时,这位巨人也迈开了其北进和东扩的步伐:经过1995,2004年和2017年的三次扩张,欧洲联盟的成员国增至27个。
  然而,欧盟的发展道路并非一帆风顺。2017始于希腊,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的欧债危机,不但使人们对欧元区的经济发展前景产生了担忧,甚至一度引发了欧元区崩溃的预期。人们不禁对欧洲联盟进一步的发展产生了怀疑:毕竟是大难临头,在欧盟各国都深陷经济衰退的泥潭时,会有人挺身而出,领导这个大家度过危难吗?但是随着2017年欧元区永久救助机制--欧洲稳定机制(ESM)生效,投资者的紧张情绪也渐渐缓解。同时,在解决欧债危机的过程中,德国,这个1914年以来欧洲各国的公敌,却逐渐成了欧盟这个大家庭的主心骨。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吉迪恩·拉赫曼甚至认为:“德国首都日渐成为欧盟的实际首都”。当然,欧盟的主要机构--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均位于布鲁塞尔,但重要决策却越来越多地在柏林出炉”。①其实由于历史原因,战后的德国从来没有在欧洲内部谋求过主导地位。在大难临头的时刻,在“德法双驾马车”分歧日益明朗化的今天,德国人凭借着对欧盟的完全忠诚和对欧元区的坚定信心,凭借其稳步上升的国家实力,勇敢地充当了加速欧盟一体化旗手的角色:建议进行银行联盟和财政联盟建设,进而推进欧元区金融一体化和财政一体化。
  德国今天在欧盟中的地位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下文中,笔者将对欧洲逐步走向一体化的动因以及德国在各个阶段发挥的影响加以梳理略论
  二、战后的西欧:从关贸壁垒到经济一体化(1945-1966)
  正如迈克尔·霍华德在他的《欧洲历史上的战争》一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从13世纪到近代这一时期内,欧洲的“和平”,基督教徒在教堂中如此诚心诚意地祈求的那个和平,只是此时彼时、此处彼处出现一些例外的、不稳定的绿洲上存在过”。在战争和分裂成为常态的时代,欧洲人就曾经在德意志人的带领下寻求过超国家的商贸政治联盟。1282年,北德的科隆、吕贝克、汉堡和不来梅四个城市的商人将设在伦敦和布鲁日的汉莎团体同吕贝克、汉堡等城市的汉莎合为单一的合作团体。此后,“汉莎同盟”就在这四座被德意志商业城市的领导下逐步发展壮大,并于十四世纪盛及全欧。当时,直接和间接加盟的城市约有二百个。新大陆的发现和随后而来的欧洲各国的殖民扩张,使同盟的最后瓦解成为必然:因为那些曾经在经济上十分依赖同盟之商业活动的欧洲强国,自此可以从殖民地经济中以更低的代价获取更高的利润,于是先后宣布断绝与汉莎同盟的关系,实行保护主义手段,并联合起来孤立同盟。当然,同盟自身组织松散的弊端也使其在面临困境时显得不堪一击,从而迅速走向衰败,直至1669,这个欧洲史上存在时间最长商业政治联盟正式解体。自此之后,保护主义和关贸壁垒成为了欧洲各强国之间商贸关系的主旋律。直到拿破仑三世时期,法国率先取消了高额的关贸壁垒,并在1860年与英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彼此给与对方10年的最惠国待遇。随后法国与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等诸多欧洲国际业签订了类似的协议,法国的外贸额在短时间内飞速增长。但法国人的目标并不是将这种贸易互益发展至全欧洲。拿破仑三世并没有像他上台时许诺的那样,用帝国的强大来保卫和平。法国在将刺刀伸向亚洲、非洲和太平洋的同时,也以各种手段蚕食着周边邻国甚至是俄罗斯的领土。但是当它把手伸向德意志南部各邦国时,却忽视了以普鲁士为首的德意志关税同盟的发展和强大。普鲁士“铁血宰相”俾斯麦早就看出了战胜法国对德国统一至关重要的意义,而且当时德国的军队在组织纪律性和人员素质上都超过法国。1870年的普法战争和色当惨败,为法国的君主制唱响了悲歌,而德国却从此统一并迅速强大起来,并很快赶超法英。嚣张的德皇威廉二世,更是以重殖民扩张的世界政策(Weltpolitik)代替了以前重发展本土经济现实政策(Realpolitik)。从此,欧洲帝国主义列强争夺殖民地市场的斗争愈演愈烈,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正如列宁所说,“资本主义把大量土地集中在个别国家手里,把最后一块土地都分割完了,再要瓜分,再要扩大领土,就只有牺牲别人,为了一个国家而牺牲另一个国家。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使用武力,因此,世界掠夺者之间的战争就不可避免了”。虽然很多德国人一直认为,一战开始德国人是受法、俄所迫,被迫宣战。但是随后的战争,却充分暴露了德皇威廉二世为德国“争取阳光下的地盘”的野心。   “有了更多的殖民地,本国经济才有超越别国的可能性”。欧洲列强在这一点上有超常的共识。所以,一战后以《凡尔赛和约》为代表的一系列条约,成了各战胜国瓜分战败国领土和殖民领地的遮羞布。此后形成的“凡尔赛体系”,在德国再次强大并走上法西斯道路以后,也就不可避免地再次遭到挑衅。
  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欧洲不但失去了世界中心和霸主的地位,还不得不将自己命运的决定权交给了美国和苏联。二战后,欧洲各强国失去了自己绝大部分殖民地,恢复原来的殖民经济已经不复可能。长达数年的战争,又使各国的经济基础遭受了严重的破坏。1945-1947年,战胜国对德国实施的分别占领和非工业化改造,这不仅使德国经济迅速退化,也使本就百废待兴的欧洲经济奄奄一息。到了1947年,这位曾经的经济巨人已经脆弱到了没有美国的援助便难以复苏的境地,曾经奢靡一时的欧洲贵族们体验着饥寒交迫经济严冬。
  真是在这段最艰难的时间里,欧洲人开始反思。一批具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认为,唯有联合才能避免重燃战火,才能不受美苏两位强邻的左右,在国际舞台上独立发挥影响。让·莫奈,这位法国政治家家,欧洲之父,为当时的欧洲提供了两种选择:要么在联合中自强,要么就得甘当二流国家。他认为“为了适应世界新形势,西欧必须联合起来”,还应该组织一个“民主的、有效的机构”促进西欧各国团结,相互补充,改变西欧国家经济极度虚弱的局面。他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西欧“建立国际贸易、货币、安全联盟”的一系列具体建议。他的设想和建议得到了当时西欧一部分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的推崇,一向崇尚“悲剧”的欧洲人,痛定思痛,开始思考自身悲剧得原因。所以,当欧洲再次从废墟中炸起来的时候,没有重蹈强强相争的覆辙,而是选择了西欧联合自强。
  联邦德国的第一任总理康拉德·阿登纳是让·莫奈思想的坚定支持者。这位跨世纪的总理,经历了德意志帝国、魏玛共和国、第三帝国和联邦德国四个重大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德国和欧洲人民的战争悲剧,更懂得和平之于欧洲发展的重要意义。在由他组建的政党基督教民主联盟及其姊妹党基督教社会联盟的党纲中,就有主张欧洲联合的内容。
  阿登纳出任联邦德国总理以后国,为了使德国重回欧洲这个大家庭的怀抱,他终生都在致力于取得各国的谅解、恢复德国与欧洲各国的正常外交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同欧洲各国进行经济政治合作。在长达14年之久的阿登纳时代,联邦德国奉行以和解为中心的欧洲主义,认为德国只有置身于欧洲之中,才能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避免重蹈覆辙。以阿登纳为首的联邦德国政府,承认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犯下的罪行,积极对战争受害者进行赔偿,并率先向宿敌法国伸出了和解之手。德法关系的改善,成为了启动西欧一体化早期历程的开端。1951年4月18日,西德、法国、意大利同卢比和三国在巴黎签订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7年,六国签订了《欧中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旨在将煤钢领域的合作经验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1963年,阿登纳政府同法国戴高乐政府签订了《法德合作条约》,法国和德国从此成为了推动欧盟发展的“双驾马车”。按照1965年4月8日签订的《布鲁塞尔条约》,1967年7月1日西欧三大共同体统一,欧洲共同体正式诞生。
  在“阿登纳时代”的14年中,联邦德国不但逐步摆脱了战后被孤立和被占领的状态,还通过其积极的行动,为西欧一体化的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在这期间,德国经济也保持和“西欧步伐一致”②,两者都从一体化中受益非浅。50年代末期,联邦德国的出口行业空前繁荣,德国经济的发展势头一直延续到了六十年代中期。另外,欧洲的一体化也帮助德国解决的经济飞速发展所面临的劳动力紧缺问题。但同时,德国也让外籍工人参加技术知识培训。这些在德国的数以百万计的外国工人(主要来自欧洲)迟早要回国,这样他们在德国学到的知识和技术就会在客观上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水平。1955年,德国有8万外籍工人,主要来自荷兰和奥地利;1960年这一数字就增长到了30万,占德国当时劳动力人数的1.5%。他们有半数以上来自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中海国家:先是意大利人,而后便是西班牙人和希腊人纷涌而至。有了充足的劳动力,联邦德国的设备潜力得到了充分开发。这些外籍工人在德国消费、交纳保险和税金,他们汇给国内家属的钱也变相起到了资本输出的影响。同时外籍工人的涌入有效抑制甚至是制止了工资增长的趋势,提高了德国产品在外贸市场上的竞争力。所以说,在西欧这一阶段的一体化进程中,德国是一体化的积极推动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
  50至60年代,很多学者用“新功能主义”来解释这一阶段西欧一体化的动因。认为该时期的西欧一体化主要是具有发达经济的、自由民主国家的地区集团的一体化运动。“新功能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认为,具有相近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制度的国家之间在经济、技术等功能领域的成功合作,可以“扩溢”到其他领域甚至是政治领域。他们认为,在社会多元化和利益集团之间竞争的前提下,社会因素和超国家机构是一体化进程中的两个重要推动力,并十分强调“精英人物”对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在他们看来,西欧各国政府、各利益集团及国际机构,为了各自的政治利益对一体化过程施加了压力即推动力,而这种来自政治的推动力远远大于经济发展的内在的统一需求。换句话说,西欧各国的合作以经济领域作为试验田,但其终极目标却是建立超越民族国家之上的新的政治实体。我们不得不承认,该理论不但合理解释了西欧一体化的动因、扩溢基础,同时对前民主德国及东欧国家被排除在一体化之外也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理由。欧盟自87年以后的发展趋势,很大程度上印证了该理论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推测。
  其实,除了西欧各国政府自身的努力以外,美国的欧洲复兴纲领也在客观上对西欧的一体化起到了推动影响。二战以后,美国为了尽早恢复其欧洲贸易市场,并同时抗衡苏联和共产主义势力在欧洲的进一步渗透和扩张而提出了帮助欧洲恢复经济的马歇尔计划,并要求参加该计划的欧洲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自此,西欧各国逐步恢复了传统的贸易关系,各国之间自20世纪初以来形成的关贸壁垒也随之逐渐消除。但是欧洲今天的强大恐怕不是美国当初施行该计划的本意。欧洲恢复以后,并没有因此成为美国的经济附庸和政治帮凶。可以说,美国亲手给自己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经济舞台上可以与之抗衡的强劲对手。   三、从欧洲共同体到欧洲联盟(1967年~1993年)
  从1967年欧共体的正式诞生开始,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也随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整个50年代,欧共体各国经济普遍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的复苏犹如给饱经摧残的欧洲巨人输入了新鲜血液,使她有能力从废墟中赫然站起,思索如何继续前行。欧共体正式成立以后,先后经历了三次扩张:1972年1月22日,欧共体迎来了第一批新成员,英国、丹麦、爱尔兰三国在布鲁塞尔签字加入,欧共体成员国增加到9个;1981年,希腊成为了欧共体的第十个成员国;而1986年西班牙及葡萄牙的加入,是欧共体的第三次扩大。就在同年,在卢森堡举行的欧共体首脑会议通过了《欧洲单一法案》,决定在1992年年底前建成商品、资本、劳务、人员自由流动的统一欧洲大市场。为了提高效率,保证统一市场的按期建成,还决定从1987年起正式改革欧共体的决策机制,取消过去的“一致通过准则”,德语论文,确而代之的是实行“特定多数表决制”。1991年12月9日,欧共体的第46次首脑会议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举行,会议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简称《马约》),并与1991年12月,欧共体与匈牙利、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签署了“联系国”协议,三国获得了10年入围候补资格,欧共体东扩的准备工作也悄然开始。
  其实在1967年之前,欧共体各国的经济普遍经历了一个相对的低谷。以德国经济为例,到1966年前夕,联邦德国不仅丧失了它在西方增长迅速国家行列中的佼佼者地位,而且一直引以为豪的稳定的物价体系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1963年至1966年间,生活费用平均每年上涨达3%,而在1952至1958年,这一增长率仅为1.2%。其他西欧国家的经济问题,也或多或少地显现出来。但是,这次困境并没有使各国重回贸易保护主义和关贸壁垒的怪圈。而是一开始就达成共识,保护自由竞争。这最早体现在1951年签署的《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即《巴黎条约》中,此条约主要对限制竞争、公司集中垄断、不当价格惯例等破坏自由竞争的行为做出了一系列的法学规定限制。在后来为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联营所签订的《罗马条约》中,保护竞争的法学规定已经成为了该条约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欧共体成立之后,又根据当时的经济情况和发展需要,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保护竞争方面的法令以及实施细则。欧共体还在此基础上带领成员国积极寻求出路。随着三次扩张,欧共体不仅将商贸合作成功扩展到了12个成员国家之间,还将原来主要存在于商品贸易领域的合作扩展到生产的其他基本要素。统一欧洲大市场的建设成功,在共同体范围内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商品流通成本,使其产品更具有国际竞争力。
  联邦德国在1966/67年出现了第一次生产过剩。在此之前,先是鲁尔区的硬煤开采业受到新型能源“石油的”排挤,遭受重创。自重建以来,单一追求增长速度和资本积累而忽视经济结构调整所造成的经济发展不稳定问题也逐渐在各个行业有所显现。当时的艾哈德③政府采取了紧缩和削减府开支的财政政策,引发普遍了不满。这次衰退也被称为“艾哈德衰退”。
  随后登台的基辛格大联合政府在1966年马上采取了一系列方法来平衡财政赤字,刺激经济发展,但收效甚微,经济下滑甚至加速。为了使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影响,政府于1967年6月通过了“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这一新法令将原本下放给各联邦州的年度财政预算权利重新集中到联邦。这使得制定多年的可持续性财政计划和在联邦范围内推行相互协调的财政政策成为可能。“稳定法”也被称为现代中期经济干预的伟大宪章。联邦政府根据“稳定法”给各级国家机构规定了五年财政计划及中期公共投资纲领。各级政府还有义务每年提供一份年度经济报告,在五年经济目标的范畴内提出下一年的经济财政政策目标。这样政府就可以通观整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来采取各种有效的财政手段,协调宏观经济的平衡发展。但是当时德国的周边国家正经历着通货膨胀,经济的一体化使联邦德国也不能幸免。在随后的维利.勃兰特执政时代,提倡“尽可能地保护竞争,只有在需要时才进行计划”④。但在六十年代底,受马克思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的作用,“社会化”和“计划”再度成为热议的主题。勃兰特政府还致力于缓和与民主德国及其他东欧国家的关系:1970年初两个德国在分裂二十年后举行了第一次高级政治会谈,开启了两德关系的新阶段;1970年12月7日签署的《德波协定》首次承认了波兰的领土完整,承认了奥德-尼斯河为德波国;1972年12月7日,勃兰特总理在华沙犹太人殉难纪念碑前震惊世界的一跪,不仅展示了德国人诚恳伟大的和解姿态,也表示德国人承担了过去、现在和未来意义上的责任。这不仅重塑了德国和德国人的形象,也使德波关系最终能够冰释前嫌。同时也是东欧、西欧走向和解的开端。
  1982年10月,基督教民主同盟/基督教社会同盟在时隔13年后重新执政。科尔出任联邦德国的总理。在对内经济上,科尔政府强调“不要更多的国家干预,而要更多的市场经济”。政府一面整顿公共财政,压缩政府开支,削减社会福利,转变预算重心等措施控制财政赤字,增强财政政策的弹性;另一方面通过减轻中小企业税负、减少给特殊部门和公司德的津贴来鼓励投资,增加市场经济的成分。同时科尔政府还把科技进步看成是经济发展的希望,重视职业教育,鼓励科研。在对外经济政策上,科尔继续坚持德国一贯的方针:强调自由的国际贸易、支付往来和资本交流,法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科尔时代成了改造德国经济的时代:传统的产业部门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发展新兴产业,改革能源结构,调节区域性经济结构。经过大力的改革,德国经济有了明显的向好势头。
  科尔政府时期,联邦德国对欧共体能够最终发展成为“全欧洲范围内的政治经济联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这个阶段的德国,是欧共体东进的领队,是东、西方实现最终和解的使者。科尔执政以后,继承了基辛格的邻国与欧洲政策。他坚持两德是“一个民族”,“互不为外国”,坚持在欧洲统一的前提下实现两个德国的统一。1989年末东欧剧变,同年十一月9日柏林倒塌。科尔政府利用这个时机,提出了推动德国和欧洲统一的《十点计划》(Zehn-Punkte-Programm)。他还积极同苏联政府周旋,利用对苏经济援助为契机说服戈尔巴乔夫,从而清除了两德统一道路上的最后阻碍。   由于从勃兰特开始,德国采取了积极的东方政策,分别苏联,民主德国和波兰缔结了和平条约,宣布放弃武力,完全放弃了过去的领土要求,从而取得了东方的谅解。所以两德的重新统一并没有在东欧国家中引起太大的负面情绪。
  两德统一后,德国政府继续推行积极的欧洲政策,德语论文题目,科尔也被称为“欧洲总理”。在德国的倡导下,欧洲共同体的十二个成员国之间建立起了关税同盟,统一各国的农业政策和外贸政策,创立的欧洲货币体系,统一了预算制度,并实行政治合作制度。1991年签订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亦称《欧洲盟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洲联盟正式产生,欧洲一体化也开始朝着全欧洲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向发展。
  这个阶段西欧和东欧的交流合作尝试,许多地方是新功能主义者的理论不能解释的。如联邦德国与民主德国和波兰的合作尝试就不是始于功能性领域的合作,而是政治(安防)和文化(互派留学生)领域。是什么原因使原本属于不同利益集团的东欧国家开始向欧洲大家庭转身?也许“交流主义”的沟通理论可以解释这一点:沟通理论强调,一体化的各个组成部分必须有一系列共同的价值观。欧洲一体化要得以顺利发展,必须建立起一个“社会心理共同体”,其成员应该有共同的归属感,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忠诚。成员国之间应该具有高度的沟通能力,这样暴力解决冲突的情况就不再会出现。这正和德国政府提倡的“以多元、民主和平及非军事化的准则来建设公民的欧洲”的欧洲一体化准则相符,同时也在德国与东欧和解的实际行动中得到了印证:东、西欧消除边界和利益冲突,建设没有核武器和战争的新型欧洲。交流主义虽然不能完全解释欧共体的发展,但它所强调的“共同体意识”对欧洲一体化的深化和发展壮大具有深远的启示影响。
  诚然,德国率先迈开东进的步伐,也是出于自身经济的发展需要和安全防卫考虑:首先,德国地处欧洲中部,是欧洲的交通枢纽,传统上就是一个十分依赖进出口的国家。一旦东、西方的经贸关系得到改善,德国将是最大的受益者;其次,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正是联邦德国的经济出现衰退和不稳定的时期,德国政府积极与“东方和解”,也是在欧洲统一的大前提下为本国经济谋求新的出路;同时,联邦德国是东西方矛盾和冷战的前沿阵地,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也促使德国政府积极与东欧达成和解。
  四、欧洲联盟(1993年~今):欧洲一体化的深化和扩展
  1991年12月9日,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举行了欧共体的第46次首脑会议,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简称《马约》),并于1992年2月7日由各成员国的外交与财政部长正式签署。《马约》的签署,标志着欧洲一体化的下一个目标是,推动欧共体由一个经济统一体向经济、政治、防务统一体的方向发展,使欧洲一体化在深度和广度上发生了质的飞跃。《欧洲联盟条约》是继《罗马条约》签订以来的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1993年11月1日开始《欧洲联盟条约》正式生效,宣告欧洲联盟的正式成立。
  欧盟成立后,先后三次接纳了15个新成员国:1995年1月1日:奥地利、瑞典和芬兰三国正式加入欧洲联盟,欧洲共同体成员国达到15个。1997年7月16日,欧盟委员会提出首批东扩名单,东扩的首批国家为:塞浦路斯、匈牙利、波兰、爱沙尼亚、捷克和斯洛文尼亚。1998年,欧盟与以上6个国家开始入盟谈判。2004年10月9日,欧盟委员会在布鲁塞尔正式公布2004年前欧盟东扩的10国名单--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2004年,欧盟完成了它的第五次扩大,成员国达到25个。2017年1月1日,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加入欧盟。此时,在欧洲联盟这个大家庭中共有27个成员国,人口4.89亿,面积达432.2万平方公里的。然而,欧洲联盟扩大的发展势头并没有停止:在2017年10月,欧盟启动了与克罗地亚、土耳其的入盟谈判。同年12月,马其顿也被接纳为欧盟候选国。2017年6月,阿尔巴尼亚与欧盟签署了《稳定与联系协议》。2017年6月上旬克罗地亚加入欧盟的司法谈判获得成功,入盟谈判可画上句号。巴罗佐建议,克罗地亚于2017年7月成为欧盟第28个成员国。
  在不断扩展规模的同时,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还得到了不断的深化:欧洲联盟成立之前,成员国间的合作主要局限在经济领域,所有成员国对外实行一致的关税,对外有一致的贸易地位,成员国间实行工业品自由贸易,资金自由流动,逐步取消成员国(英国和爱尔兰除外)间的边境检查控制,任何成员国国家的公民都可以自由在欧盟成员国内工作等,成员国公司间的自由竞争受到保护,成员国拥有共同的农业政策和共同的农业品市场。1986年2月,成员国间签订《欧洲单一法案》以后,当时的欧洲共同体开始为转型做准备。1990年,法国总统密特朗和德国总理科尔共同提出欧洲《政治联盟条约》,力图达到在各成员国间实行共同的外交、防务政策,进一步扩大欧洲共同体这个超国家机构的权力,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使其由原来的咨询和监督机构成为一个权力机构。这个条约是《欧洲联盟条约》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不但涉及到了欧洲联盟的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的权力,各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涉及到了同盟与各成员国在外交,防务以及司法内政方面的权力分配。因此,各成员国对德法提出的这个条约各持己见,英国对条约中有关社会政策的部分表示反对,推迟全民公决;丹麦也因此在1992年对《欧洲盟约》否决,法国的公投以微弱多数勉强通过。在1992年2月7日,12个国家的外交部长和财政部长签署通过《货币联盟条约》后,《政治联盟条约》还是各成员国争论的焦点,这导致了《欧洲联盟条约》一直到1993年11月1日才开始正式生效。
  1993年欧洲联盟正式成立后,成员国间的合作开始逐渐按照盟约的内容,向各国间的司法与内政、外交与安全以及刑事警察和司法方面的合作转变。在欧盟的这个发展过程中,当然会出现各种问题和新的历史情况,欧盟成员国都以协商和签订修改和补充跳跃的形式对《欧洲盟约》加以更正和完善。   1997年10月2日,经过成员国间长期的协商,各国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完成欧盟委员会内部的协商后,签订了《阿姆斯特丹条约》(全称《修正欧洲联盟条约、建立欧洲共同体的各项条约和若干有关文件的阿姆斯特丹条约》(Treaty of Amsterdam amending the Treaty of the European Union, the Treaties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and certain related acts)。该条约对对1951年签署的巴黎条约、1957年签署的《罗马条约》和1992年签署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进行了修订,并将民主、尊重人权、自由与法治等准则作为条约的最基本内容。《阿姆斯特丹条约》通过其中的15项条款、13条议定和59项声明对欧洲联盟各成员国范围内的就业、环境、性别平等、移民和难民政策等许多方面的事务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善方法。例如,针对有些成员国在就业方面的保护主义政策,条约提出“就业是个成员国的一个共同利益问题,提高就业率应该是各个成员国和欧洲联盟右端机构的“共同目标”。条约还强调了环境保护在工业、农业以及运输等行业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并继续对决策制定进行了改革。2001年,各成员国经过协商,又签订了《尼斯条约》(Treaty of Nice),该条约全称为《修改欧洲联盟条约、建立欧洲各共同体诸条约和某些附件的尼斯条约》 Treaty of Nice amending the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 the Treaties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and certain related acts),也是欧洲联盟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条约,于2003年2月1日,正式施行。 条约规定,欧洲联盟委员会的委员不能超过27名;规定在分配欧盟理事会表决票数时,按各个成员国的人口数量来分配;并规定扩大“有效多数通过制”的运用范围,来提高欧盟决策机构的办事效率。从《阿姆斯特丹条约》和《尼斯条约》的全称和主要内容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条约是对《欧洲联盟条约》的纠正、补充和完善。这是在《盟约》实行以后的宝贵的经验总结,它们的签订,保证了欧洲联盟沿着正确、可行和有益于所有成员国及其公民的发向发展,同时也保障了欧洲联盟,这个超国家的组织机构,沿着务实,高效、反官僚化、反腐败的方向实现自身的发展。
  欧洲联盟的最近一个重要条约,是在2017年正式生效的《里斯本条约》。该条约又称《改革条约》,是欧洲联盟用以取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条约。其实《里斯本条约》早已经在2017年12月13日为所有欧盟成员国签署。该条约地主要目标是调整当前欧洲联盟在全球的角色、人权保障、欧盟决策机构的办事效率等急需改革的问题;并改革环保、能源等政策,以提高在欧洲联盟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和世界政治舞台上的作用力。《里斯本条约》
  一如它的名字一样,改革了很多被27个成员国看来是“共同的理想”的内容,并做出了诸多妥协。因此,27个成员国也各有不同的想法和意见。但是当时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整合发展,欧洲联盟正面临着因欧盟宪法所引起的困境和最大危机。同时,欧们还要应对以美国引领的全球化风潮,应对诸多新兴的经济体(如中国、俄罗斯,印度和巴西)迅速崛起而带来的挑战。这时,进一步增强欧盟的凝聚力,最大程度争取内部人民对欧洲整合的支持其实是非常明智的选择。《里斯本条约》实际上是欧洲联盟的一个“应对困境计划”,里斯本条约中许多“改革”将有助欧洲联盟的运作与有效率的决策,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整个欧洲进一步整合的巨大推动力。但条约仍因考虑若干国家特殊利益,而有所妥协让步,这种“宽容”是否会为未来的整合进程埋下障碍还有待探讨。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从《里斯本条约》开始,因外部国际大环境的变化,欧洲联盟的发展策略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提升“欧盟整体竞争力”以应对外在环境的挑战将是欧盟在《里斯本条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发展宗旨。
  在自欧洲联盟成后的这个发展阶段里,欧盟大大小小的事务中都不会缺少德国的身影。
  两德统一后,科尔作为“统一总理”自然延续了他一贯的欧洲政策,既积极推动欧洲联盟的深化和扩展。但因为冷战结束和两德统一后世界政治格局的变化,德国也将其欧洲政策作了适当的调整。冷战结束后,德国不再是东西方冲突的前沿阵地和紧张地带,而是摇身一变成为了连接东西方经济,文化和政治交流的桥梁。此时,欧洲一体化的深化无疑会促进德国的经济繁荣和发展。所以,同时加强同东、西方各国的联系,特别是发展与邻国的关系成为当时科尔政府的欧洲政策的核心。科尔总理和当时的德国外长金克尔在不同的场合一再重申,德国的欧洲政策和外交政策的核心不会改变,德国会一如继往不遗余力地推动欧洲统一的大业,欧洲的统一对欧洲、德国甚至是21世纪世界的和平发展都至关重要。德国永远是欧洲的德国。其实,进一步推动欧洲一化不但是德国立足于世界的基础,也是德国经济发展的利益所在。在这一点上,不但德国经济界、政治界及各社会阶层观点一致,科尔以后的德国历届政府也保持了其欧洲政策得连贯和一致性。科尔在任16年,一直在不遗余力地与法国一起,推动各盟国在政治领域加深合作,内容涉及到了强化各盟国共同的外交与安全政策,深化法学政策发面的合作,提高欧盟各机构的办事效率,改善民主制度等几个方面。这16年历,德国和法国一起,成为了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核心力量和领导者。
  1998年,格哈德·施罗德出任德国政府总理。施罗德政府在外交政策上依然将欧洲政策放在首位,继续推进欧盟在政治、经济领域的一体化。但是,施罗德作为二战以后成长起来的领导人,对二战没有负罪感,再加上德国在统一后也面临着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所以在制定欧盟政策时,无疑会更多地维护德国自身的利益。1998年上台开始,施罗德政府就对其欧盟政策做出了调整,提出德国应在欧洲一体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奉行符合本国利益的积极的欧盟政策。他提出应根据德国的地理位置、人口数量、经济实力等条件,提高德国在盟建中的决策影响,提出为确保德国和西方盟国的外部安全,必须在中东欧推广民主制度,维护欧洲和平。提出应进一步推动欧盟东扩进程,这显然符合德国的经济发展和贸易扩张的需要。社民党的执政伙伴绿党⑤,则强调维护和平、保护人权、注重生态等。施罗德政府欧盟政策的实质,也许用绿党领袖菲舍尔的一句话可以非常精辟地概括出来:“德国国家利益的定位越欧洲化,我们就可以获得越多的利益。”在《红绿联盟执政宣言》中,德国将解决国内失业问题作为德国欧盟政策的着力点,希望通过制定欧盟就业条约、促进生态现代化、发展新技术等方式解决德国及欧盟范围内的失业问题;政府还希望通过督促欧盟各国执行积极的环保政策,来保证欧盟各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德国争取权益,提议改革欧盟基金制度,削减德国基金份额;要求加强欧盟民主制度建设,提议扩大欧洲议会的权限。支持并积极促成欧盟东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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