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的贵族宅第根据等级和各家的喜好,或为正常的房间,也有修庭院建楼1.1遵从堂寝制度的基本形制的。后照以后还可能有多进房,并有东西跨院的情况,主要中国的民居,自汉代即出现了合院的形式,从最早的二院落为主人使用,其他院落则为其他功能,供主人或其他成合院、三合院,后期则发展成四合院;清初,满清贵族占领员、下人使用,还有专门的车房、马号。北京城,将北京城各区按照各旗重新分配,并通过圈地,将1.2贵族宅第的规模明朝内城的贵族府院重新划分给各皇族。清朝共分封了宗室贵族王公的府宅,在明朝已初形规模,到清朝则加以修一百余位,故满洲贵族百位,蒙古及汉族贵族又一百余位,补扩建,《中国古代建筑基址规模探讨》中总结明代贵族和所以北京先后应有品级不同的王公府邸二百七十余处[1]。这官员等的宅地规模(表1),清代顺治年间也有过规定(表2)。些贵族府院遵从封建礼制的堂寝制度,都采用前堂后寝的制与明朝相比,清代的建筑规模小了不少,这是由于清朝度。其是宫殿规制的缩小版。有大量八旗贵族集聚北京,分居北京内城,造成用地紧张,这些贵族府院为公产,为皇家赐予王爷们使用,所以也光绪《钦定大......(论文页数是:5页) ,韩语论文网站,韩语论文网站 |